【改编潮三】《今晚打丧尸》作者余儿:就算大改,好看就好
作品能够搬上大银幕,是写作人的一大心愿;但以什么模样搬上大银幕,对于原著作者和读者而言,都是关键的问题。《今晚打丧尸》改编成电影,对原著作者余儿来说,大概只是单纯的版权交易。从一个看《活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的小丧尸迷,到长大后在小说世界化身打丧尸的英雄,余儿却在电影中徙有原著作者的空名。
《今晚打丧尸1:浴血富山邨》有一章讲述男主角小时候爱上丧尸片,与好友约定打丧尸,他的名字叫咏良,正是余儿的原名。在现实中,血腥暴力的电影就是作者儿时的娱乐;如今咏良已长大成人,丧尸打不成,却架起眼镜,稳握笔杆,写下自己的丧尸小说,成为IP(Intellectual Property)改编的新星。
原作者变旁观者 无权干涉电影制作
小说中的咏良幻想用斧头和电锯打丧尸,电影却将武器改成具香港特色的“鸳鸯鸡蛋仔”(鸡蛋仔夹板改装的剑)和“丧尸血滴子”(发型屋焗油机制成)。“我喜欢这些本土元素,但不会单单因为本土而喜欢这部电影。”本土是现今创作必备的元素,余儿也在原著中加入本土味,穿裙褂的尸新娘正是显例,彰显他的本土丧尸观。可是,本土元素只是加分项,并非他评价作品的唯一标准。
《今晚打丧尸》电影并没有按原著改编,余儿耿耿于怀的是对读者不公平,“不管人数多与少,至少有人是因为小说才入场,但电影又有别于原著,好像欺骗了他们。”书展时读者纷纷向余儿诉说对电影失望之情,他因此心生歉意。对他来说,好的改编是保留原著人物性格和故事精神,加上电影元素。“我的底线是只要好看,把我的故事全改,只保留人物也可以。”他强调“好睇”是作品最重要的元素。但即使回到开拍之前,他也无法令电影按他的意愿拍摄。
“与投资者洽谈时,计划电影呈现原著。但签约后,导演和编剧都决定不按原著拍摄,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同样是创作人,他尊重剧组,但更无奈的是他无权干涉电影制作。当小说的版权卖出后,他从原作者变成旁观者。“做电影的是一个圈子,当然不希望别人干扰他们,但也不希望改编与原著有太大落差。”《今晚打丧尸》徙有原著之名,在电影院谢票时,他心里想的却是:“其实电影是另一个作品。”
改编者要对作品有爱 尊重原创才能促进创意产业
身为作者,余儿希望改编能保留原著的精华;成为改编者时,他认为最重要的是对作品有爱。将九把刀的《少林寺第八铜人》改编成漫画时,余儿抱着的心态令他获得原作者的赞赏,“我觉得故事很好,改编时我要将它变得更好。”正因为欣赏作品,才能发挥其吸引之处,也希望作品改编过后更“好睇”。
电影偏离原著,效果又不如理想,加上作品被抄袭,令余儿伤上加伤。回想上年无线剧集《城寨英雄》抄袭他的作品《九龙城寨》,当时余儿在脸书上揶揄此事,如今只能慨叹大台不尊重原创。“只是抄概念和某些桥段的话很难告得入。”余儿无奈地说。
《九龙城寨》(2008)与《城寨英雄》(2016)相似之处以城寨为背景皆有角色唤作“龙卷风”(《城寨英雄》龙卷风由张国强饰演)《城寨英雄》吴家乐的造型与《九龙城寨》的龙卷风皆是白发和穿上长衫
当时有不少网民批评无线抄袭:班监制高层真系傻的吗?应该又系觉得自己拍完仲会益咗人哋个漫画家出名,佢哋既思维真系……抄真系tvb惯常做法,不过都想睇翻啲以功夫为主题嘅剧集,哩几年真系无乜。其实比番版权都系几十万到,咪当支持本地创作啰。
IP热让人重新发现文本的价值,使不同媒介的创作之间产生连锁反应,令创意产生的价值最大化,然而,创意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较容易被“偷桥”。如果改编的作品大幅偏离原著,只是借用原著的名气,甚或未经原著作者同意而抄袭概念和桥段,这对创意产业,尤其是对生存本已艰难的出版业而言,或许是伤害多于帮助。“改编潮”专题第四篇,将会访问小说改编电影的导演和监制,谈谈他们对改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