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囚】01专访50名少年犯 揭惩教迫饮尿食屎 掴破耳膜损听觉
35年前,监狱署易名惩教署,强调惩与教并重。不过《香港01》过去一个月接触到50名前青少年犯,他们各自控诉,感受或目睹过的,已不止惩罚,而是凌虐,近月社会常谈及的“鸡翼”、“刨冰”、“芥兰”等贱招,只是“例牌菜”,有人曾被掴破耳膜,永久听觉受损;惟比虐打更甚的是侮辱,有人要被迫伏在地,如狗般吃饭,亦有人目睹惩教人员迫犯人饮自渎水、尿液、食屎,不禁反问惩教署“我哋犯事,入去系要惩罚,但唔系做咗咩(大奸大恶),点解要承受咁多肉体惩罚?”铁窗呐喊,50人的控诉,有立法会议员质疑已非“树大有枯枝”的个别例子,质疑是惩教署的“文化”,或涉系统性滥用酷刑。惩教署回应指,人员对待在囚人士不得使用不需要武力,对违规零容忍,欢迎报道所述的投诉人提供证据,让投诉调查组或执法部门调查,以正视听。
集队时东张西望挨一巴 怕受罚耳膜流脓亦哑忍
“最近系街遇返佢,𠮶刻好想打佢”阿正(化名)口中的他,是一位惩教人员,事隔近10年仍对他愤恨,全因他的一巴掌,为阿正的左耳带来永久伤害。九年前、当时15岁的阿正因一时贪玩,抢人手机,人生首度失自由,于壁屋惩教所度过两个月,仅第三日已受到体罚。他称当时“报牌仔”,即向惩教人员道出所犯罪行时,不够大声,要承受“快车”,被人用木尺连打手掌10次。
我𠮶阵即刻耳鸣,但仲要讲thank you sir!
阿正其后遭遇更痛体罚,因集队时东张西望,一名惩教人员即狠掴左耳,“我𠮶阵即刻耳鸣,但仲要讲thank you sir!”不幸的是,当晚阿正左耳渗血,其后流脓,但当时他每天还要经历“鸡翼”(肘打背部)、“芥兰”(膝撞大腿)等体罚,为免承受更多,他未敢向惩教人员求助,其后获判感化令,离开惩教所才求医,终发现耳膜破损,左耳听力至今仍受损,故对该惩教人员的恨意至今未减。
50过来人道出各种“招数” “快车”木尺刻“替天行道”
阿正的遭遇可能非个别例子,过去一个月《香港01》接触过50名曾干犯伤人、藏毒、盗窃或刑毁等的前青少年犯人,他们来自8间社福机构转介,在囚时间遍及90年代、00年代,以至近5年内,院所包括壁屋、歌连臣角、沙咀惩教所、励志更生中心及喜灵洲戒毒所。
50名过来人的独立访问中,他们均提及各式各样体罚招数,当中逾40人都提及过“鸡翼”、“快车/找板”,近30人指有“芥兰”等,其他体罚还有“射龙门”、“排骨”等,更提及初入院所已有俗称的“入场费 ”或“新人数”,承受3下“鸡翼”,而“快车”所用的木尺,更见过两端刻上“替天行道”、“儆恶惩奸”等。
受访者所述的各种虐待“招数”鸡翼:肘打背部芥兰:膝撞大腿快车/找板:木尺或其他硬物打手掌或脚掌刨冰:手指关节磨肋骨位置排骨:拳打腰间近肋骨位置射龙门:掌上压姿势,然后遭踢胸口倒mug:限时1分钟甚至更少时间,吃极热的粥或糖水,若未能吃完,便“照头淋”冬青膏涂阳具食狗饭:没收餐具,不许用双手,如狗般爬去吃饭强迫食屎强迫饮尿
专打衣服能遮部位 免太平绅士察觉
“打人喺里面已经系传统。”2010年曾于壁屋惩教所度过两周的达仔(化名),与其他受访过来人一样,尝过“鸡翼”、“快车”等体罚,他质疑,惩教人员用上有关“招数”,主因所打的部位,如背、大腿、脚掌等,都是衣服或鞋能遮盖的部位,以防家人探访或太平绅士巡视时会察觉到。2003年起多次出入年轻犯人院所的阿柏(化名)更称:“‘发明’呢啲招数真系好厉害,佢哋已经唔系冲动,系有计划,点样去逃脱责任。”
达仔所指的“传统”至近年也未有改变,去年曾还押于壁屋惩教所的大明(化名)甚至称:“去厕所要举手,但阿sir会同你讲,你去就找板10下,唔去都要20下。”
就各种虐待“招数”,曾感受过或目睹过的受访者人数
食狗饭、冬青膏涂龟头 受辱至曾想自杀
不过,对不少受访者而言,皮肉之苦比不上百般侮辱,尤其是沙咀惩教所,更是“花款多多”。2012年囚于沙咀惩教所的BB洪(化名)直言,在内曾承受人生至今最大的侮辱,当日遭惩教人员迫令当众脱裤,用有冰凉感觉、纾缓肌肉疲劳的冬青膏涂于阳具,“我当日无做错事,纯粹阿sir娱乐,当时佢系嬉皮笑脸。”
这并非BB洪唯一受辱的一次,他称试过如狗般食饭,“要我踎喺到,唔畀餐具,要我好似狗咁跪喺地食饭。”连番受辱,他坦言曾有自杀念头,但又想到自己尚年轻,不值得轻生,“唯有挨落去”。
有前青少年犯人更指,若是干犯风化案,如港铁非礼等的在囚人士,受辱会更严重,如迫令当众自渎,再冲水一饮而尽,2014年还押于壁屋惩教所的阿远(化名)便亲睹过,“见过有阿sir要人自慰落个杯,甚至用直尺弹佢下体,仲要𠮶个人讲‘thank you sir 1’‘thank you sir 2’。”
我哋犯事,入去系要惩罚,但唔系做咗咩(大奸大恶),点解要承受咁多肉体惩罚?
不少受访者直言还有饮蟑螂水等侮辱惩罚,但最可怕的是步操时,惩教人员常不许去厕所,若失禁便有“后果”,受访者中,有3人曾目睹惩教人员迫令在囚人士饮尿和食屎,如2005年囚于沙咀惩教所的阿强(化名),“阿sir要佢用毛巾吸干,然后扭毛巾落杯,饮咗佢。”各受访者忆述当年的在囚经历,都坦言无想过惩教署会如此凌辱,“我哋犯事,入去系要惩罚,但唔系做咗咩(大奸大恶),点解要承受咁多肉体惩罚?”
邵家臻:点可能系老作?
关注有关议题的立法会社福界议员邵家臻指,明白惩教署管理各惩教院所并非易事,但在囚人士亦有人权,保障不受过分武力及不人道对待,坦言每次听到前青少年犯人的经历,都感愤怒,如此具体且愈来愈多人剖白当年经历,“点可能系老作?”
他更指,相信已非“树大有枯枝”的问题,而是惩教署整个部门的“文化”,促请惩教署正视,而他会于10月立法会复会后,于保安事务委员会跟进,要求纳入议程讨论,长远会要求成立“监惩会”,由独立机构监察惩教署处理投诉。
惩教署吁提供证据调查 以正视听
惩教署回应指,法例规定惩教署人员对待在囚人士时,不得使用不需要武力,如遇在囚人士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亦不得使用超乎所需武力,对违规零容忍,投诉调查组会就每宗投诉调查,若证实违纪,会纪律处分,如违法,必交由其他执法部门跟进。惩教署又指,欢迎报道所述的投诉人提供证据,让投诉调查组或其他执法部门调查,以正视听。
【“童囚呐喊”系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