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原址换地 地政总署公布申请限期等内容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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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1日)就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内指定用地邀请原址换地申请,发出作业备考,于署方网站列明可供申请的用地位置、申请准则及条件、以及申请限期等。这次换地申请涵盖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以及余下发展范围内现时可供申请的用地。
第二期发展范围内的换地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而接纳具约束力的基本条款建议包括补地价金额的期限,则为明年3月31日。新发展区余下发展范围的申请截止日期,以及接纳具约束力的基本条款建议(包括补地价金额)的期限,将会另行公布。
申请人可选择以标准金额补地价,作为传统逐个个案估价的另一选项,适用的标准金额水平将于今年稍后时间公布。假如申请未能于订明期限前完成处理,政府会开展收地程序,以推进新发展区的发展。
今次换地申请范围包括:新发展区内规划作私营住宅(约7.1公顷)、商业(约17.7公顷)和商住混合发展的部份用地(约4.4公顷),亦包括部份现代产业用地(约15.6公顷),主要用作物流仓储等用途。此外,有关促成已拥有发展用地内九成或以上私人土地的土地业权人作统一发展的措施,亦适用于是次换地申请。
全面发展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将提供约66,700个住宅单位以容纳约18.39万人,为各种工商业用途提供共约640万平方米楼面总面积,创造约15万个就业机会。
立法会议员刘国勋表示,一直推动结合市场力量发展北部都会区,在传统收地发展外,希望有更多选项,包括不同类别原址换地﹑片区模式发展等,让政府在发展北部都会区时有更多工具选项,加快发展速度,亦有助政府的现金流。
刘国勋支持政府作新尝试,申请后仍要选择以标准金额或传统议价的模式,价钱有待政府公布。他期望可多向持分者解说,以顺利推展,加快北部都会区发展,令土地发展达到“提量、提速、提效、提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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