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篱中转屋街坊到申诉署请愿 意见书包成礼物“赠”房署
房委会于2020年通过目标在2022年年底清拆石篱中转屋,其中约有71户家庭被派往屯门宝田中转屋,惟房署今年元旦期间突击通知,居民在5月底前必须搬走。有居民表示,一直透过各种渠道表达不愿意跨区搬至宝田中转屋的安置安排,奈何房署从未听取;又指房署在整个安置沟通的过程中,由出信通知、安排配屋等的程序甚为混乱。有街坊早前成立关注组,并于今天(29日)派出数名代表前往申诉专员公署,就清拆安置的安排及程序向提出申诉。
宝田邨爆发疫情 房署坚持住户“睇楼”否则视作放弃
居于石篱邨第11座的黄先生表示,自政府宣布清拆中转屋,一班街坊和义工在数月后组成了石篱中转屋居民关注组,过去一年曾有多轮行动,亦与多名议员会面,而去年年底有部分居民收信后,他们才得悉房署突然将清拆时间表提前半年,由今年年底提早至今年5月清空,令住户大失预算。
黄先生又指,宝田邨早前发生疫情,惟房署仍要求他们根据配屋通知信上的要求,需亲身在指定时间前往宝田中转屋“睇楼”,否则被视为放弃一次配屋机会,“又唔可以押后,罔顾健康,根本唔合理!”
政府将石篱邨第10和11座居民分为3个类别,第一类为受政府于90年代末清拆寮屋、天台搭建物及临屋区行动影响的人士,只要他们符合现行的公屋申请资格准则,则可获豁免接受全面经济状况评审,获编配公屋;第二类人士为符合现行申请公屋和中转房屋清拆资格准则的住户,在“提前配屋计划”下,他们可提前最多12个月获编配公屋;第三类居民则是现时仍未够分数获编配公屋的住户,涉及约71户家庭。
中转屋住户:房署对不同住户存“差别待遇”
同样居于11座的Apple表示,在石篱邨住了10多年,政府“话拆就拆”,一句话就要他们搬入屯门,“完全冇听过我哋反映”;她又指,头一两类的居民获“升级”,唯独第三类住户被“降级”需迁往宝田邨,批评政府做法有如“边个猪栏有空位就叫我哋去”,认为政府拆中转屋建公屋之时,亦需预先计划好安置问题。
居于10座的洪先生认为,房署整体安排混乱欠咨询,形容现时因安置问题“食唔安坐唔落”。另一名街坊Winnie则质疑,即使同为第三类别人士,房署在处理时存在“差别待遇”,例如有住户曾接受访问、“上新闻”后,未几便获安排上楼。她强调,一班街坊的诉求是“一定要上公屋”,希望房署在兴建公屋、考虑公众利益的同时,亦需顾及原本居于该处多年的市民。
大约6名石篱中转屋居民关注组的义工及街坊,今天(29日)下午前往申诉专员公署门外进行请愿及提出申诉,其间他们将意见书包成礼物,寓意街坊的意见是予房署改善政策的最好礼物,申诉署亦派出代表接信及与街坊进行会面。
房署发言人回复查询时表示,香港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清拆石篱中转房屋的迁置及相关安排,并把目标清空日期定为2022年12月。石篱中转房屋有部份住户的公屋申请在“提前配屋计划”下预计在2022年12月仍未到达详细资格审查阶段,故根据现行政策,他们在清空时将获安置入住宝田中转房屋。
为了有序地在本年12月底前安置各住户,房屋署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信通知45个上述类别住户,会分阶段编配宝田中转房屋单位,每户可获最多三个编配安排。若住户未持有可接受理由而拒绝三次编配,房屋署须按规定向有关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暂准证。由于有关住户可就“迁出通知书”提出上诉,而上诉需排期进行;另住户若未就“迁出通知书”提出上诉,房屋署亦须按既定程序给予足够通知日期才收回单位,故此为配合12月底的清空日期,房屋署须现在开展迁置工作。
发言人续指,房屋署在发出上述信件后,已联络了大部分住户,向他们解释本署按序开展迁置工作的需要。房屋署会继续联络其余住户,若个别受影响的住户遇有特殊困难,可与屋邨办事处职员联络,以便提供适切的协助。
▼一批被编排迁至屯门宝田邨的居民,月前发起贴挥春行动▼
▼石篱中转屋居民的居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