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石篱中转屋|九成受访者不满须迁宝田 团体冀可原区公屋安置
政府明年年底前将清空葵青石篱中转屋所有住户作清拆重建为公共房屋,意味今后再也没有位于市区的中转屋。有研究团队指出,即将面对清拆的住户选择少,相关做法并不理想,或会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亦有九成受访居民对搬迁至宝田中转屋表示不满。有见及此,研究团队建议政府考虑公众利益建设公屋同时,亦应酌情安排受影响人士入住原区其他空置公屋,协助他们维持现有的社区网络及生活质素。
香港中文大学博群社区研究计划学生团队(下称研究团队)于今年1月至7月期间进行对中转房屋的研究,并以文献回顾、问卷调查及与个别受访者进行深入访谈了解相关项目。研究主要分为两部分,分别探讨石篱中转屋清拆安置方案及中转房屋政策。
研究团队认为,在石篱中转屋的安置方案中,政府应要在实现以下五个原则下进行,包括保障市民的适足住屋权,以防止市民无家可归及安全且有尊严地居住;尊重社区网络以有助于个人适应生活、缓冲压力及提供情感及经济援助;合理补偿,由执政者承担决策的社会成本;以公平分配原则对待同为公众利益发展的受影响居民;合乎程序公义。
79户居民须迁离
现时在第三类别,未有安置到公屋的79户中转屋居民,因在石篱中转屋清拆前未达配展阶段,故要入住屯门宝田中转房屋。研究团队提出,政府仅提出两个方案予他们,分别是安置于屯门宝田中转房屋或选择领取单身人士/二人家庭津贴,后者更需要取消公屋轮候资格两年,变相延迟他们上公屋的时间。
接受访问的17名受访居民全数居于石篱中转房屋,当中超过九成(94.1%)受访者不满现时的提前配屋计划,主要原因为地理位置偏远、没有相熟网络及交通成本高。亦有七成半(76.4%)受访者不满现有的搬迁津贴,部分认为金额太少或帮助不大。
研究团队遂提出三个建议方案,包括增加过渡私人楼宇租住津贴、运用原区旧公屋作中转屋过渡安置及运用全港各区旧公屋作即时永久安置。当中,方案三(即运用全港各区旧公屋作即时永久安置)获最多受访者接受(82.3%),原因为能保存重要社区网络及不降低居民的生活素质,亦和其他因公众利益而被清拆居所的居民看齐。其余两个方案则未能完全解决他们的需要。
居民搬迁后衍生各种难处
在石篱中转屋居住7年的阿方指出,她同意进行清拆重建更多公屋单位,但她认为政府亦应提供合理补偿予现有住户,与因市区重建或寮屋被收作重建公屋的居民一视同仁,安置他们居于其他公屋单位,而不是需要中转屋居民再次搬迁到另一区中转屋,以及远离原有的社区网络,她直指做法不公平,并指出中转屋居民同样正在轮候公屋,但日后却需要花上额外的时间及费用作交通之用。
另一名住户则是居于石篱中转屋8年的陈小姐,她在搬到石篱中转屋前居于梨木树铁皮屋的寮屋,但因石篱中转屋又清拆在即,变相令她需要一搬再搬,“我已经拆过一次屋,现在又要再拆多一次,都无法上公屋”。她认为这样对居民的精神和精力上都造成不同影响,“本身我做服务性行业,工时已经比较长,依家又要多三个钟路程来回工作地,交通费用同时间都需要多咗”,她希望能获得一视同仁的合理安置补偿。
吕先生已居于石篱中转屋4年,他指出有邻居已中风两次,现时由居于黄大仙的女儿每日来回两区照顾,若日后迁到宝田,令他们的距离被拉远,女儿或未能如以往紧密照顾父亲,令他们的既有生活形态被迫改变。
对于政府认为中转屋需求下降,日后毋须再有市区中转屋。研究团队则认为仍有扩展市区中转屋需求,例如协助一些具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研究团队建议政府能从公屋闲置单位及恰当的闲置士地入手,使全港各区都有中转屋作原区或邻区安置。同时,他们建议政府改善入住流程,让有正面临紧急事故基层人士,能尽快入住中转屋及把家暴受害者纳入成为中转屋入住对象,让他们有能力迁出不适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