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实行两月滥收水电费情况持续 租户感混乱 团体促加强监管

撰文: 曾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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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管制条例已实行两个月,惟有关注团体发现租管条例执行混乱,㓥房租户仍得不到条例所赋予的保障。有不少租户反映业主未有遵从新法,部分租仍户仍被滥收水电费,向负责执法的部门求助后,竟获不同职员回复不一样的内容,令他们更感混乱,认为自己未有如理想中受到保障。团体认为部门应加强宣传新例,厘清租管条例和加强前线员工的培训,并应主动介入及协助业主和租户调解合约上的问题。

今日(22日)是租金管制条例实行两个月,但阵线仍收到不少租户指业主未有依据租管条例处理相关租赁,部分人士更表示求助无门,失去法例下所赋予的保障。(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提供图片)

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 (下称阵线)由不同关注㓥房租管条例和㓥房户住屋权益的团体组成。今日(22日)是租金管制条例实行两个月的日子,但阵线仍收到不少租户指业主未有依据租管条例处理相关租赁,部分人士更表示求助无门,失去法例下所赋予的保障。

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吴堃廉指,在租管实行前,阵线曾要求与执法部门差饷物业估价署进行会面商讨,惟当时遭到对方拒绝。条例实行后,不少㓥房业主未有遵守条例要求,而租客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面对两难,面对不合条例的租约,租客既怕签署后,失去应有保障,又担心不签署会变相得罪业主,失去原来居住的住所,“实施前后无变化,好似乜事都无发生过,啲业主同中介认为只系唔畀加租,而水电费仍然滥收,有立法等于无立,唔签又怕被赶走”。

条例实行后,不少㓥房业主未有遵守条例要求,而租客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面对两难,面对不合条例的租约,租客既怕签署后,失去应有保障,又担心不签署会变相得罪业主,失去原来居住的住所。(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提供图片)

另一名成员陈伟雄则指,就租管条例的内容,有租户曾致电差估署查询,职员却出现口径不一情况,有时回复内容更与法例条文有落差,“会觉得啲职员唔系好熟条例,答复都好强差人意,话要跟返合约”。他认为,差估署作为执法部门,前线员工应熟读条文,政府亦应加强宣传及协助介入,调解业主和租户的纠纷,而不是一味解释条文。

另一名成员陈伟雄则指,就租管条例的内容,有租户曾致电差估署查询,职员却出现口径不一情况,有时回复内容更与法例条文有落差。(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提供图片)

不少业主称未知已实施租管

陈女士原居于天台屋,数月前收到清拆令,故搬到葵涌一个月租5,800元180呎的㓥房单位。她表示,希望可受到新法例的保障,因此选择在租管实施后才签订租约,但中介却没有使用差估署的标准租约,亦未有改善以往收取水电费的方式,变相继续滥收水电费。陈女士曾向中介查询相关做法是否合法,惟对方回应指,“我收咗十年都系咁收”,并多次向她强调没有问题,又指只要租金未有超过某个加幅即可,现时亦不会加租。陈女士虽然知道对方做法有问题,但碍于自己急需“有瓦遮头”,只好先签约,确保有地方居住,“其实受到保障嘅机率有几大?都系试下,我哋(租户)似白老鼠,𠵱家都系未知数,我希望(政府)可以更清晰展示列明条例同宣传,畀更多人认识”。

陈女士原居于天台屋,数月前收到清拆令,故搬到葵涌一个月租5,800元180呎的㓥房单位。她表示,希望可受到新法例的保障,因此选择在租管实施后才签订租约,但中介却没有使用差估署的标准租约,亦未有改善以往收取水电费的方式,变相继续滥收水电费。(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提供图片)

一家四口住在荃湾100呎㓥房的刘女土则表示,2019年搬入现时住处,去年从社工口中得知租管即将落实,故在落实后,便向业主查询水电费安排。起初,业主指并不知道有租管条例,并拒绝刘女士希望调整水电费计法的要求。其后,刘女士便致电差估署查询相关法例,职员却告知刘女士,他们并不会介入,着刘女士直接联络业主解释相关条例,令她十分无助,“有几多业主知有呢呢条法例存在,而去跟条例去做?”最终刘女土只好自行印刷法例单张,尝试向业主说明租管新例,经多次沟通下,业主终改强硬态度,并承诺会自行再了解,如发现法例属实,便会按其要求方式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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㓥房户有感差估署职员并不了解新例

住在九龙城㓥房6年的阿莹指出,在租管实行前,业主特别提早向她谈及续约事宜,并希望争取在法例落实前完成,而不用跟从新例。结果在阿莹极力拖延下,终在1月底才签订合约,阿莹质疑业主加租是否合法,故她致电差估署查询租管安排,却得到职员不同的回复。“到底续租可唔可以加租?可以加同唔可以加都有讲。感觉佢哋好唔肯定,有啲话要问下同事”。阿莹认为对方一味只解释条例,而没有任何具体支援,反而在多次追问下,对方才愿意介入找业主解释相关规管,形容情况十分混乱。

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指,目前租管有灰色地带,有业主为避新例,在实施前与租户签约。即使新例实施后,条例既不清晰,又无人跟进个案,例如法例的生效期是根据当天签约日子,还是在其后租期才开始计算、首份租约租金又如何厘定,以及滥收水电费将可如何跟进等,至今仍未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促差估署向租客提供实际支援

阵线建议差估署要加强前线员工的培训,让前线员工清楚了解租管条例的要求,如差估署与其员工可落区了解现时㓥房的租务状况,以主动介入的方式执法。差估署亦应为租客提供实际支援,而非单单提供法例资讯,同时亦应加强新例宣传,如举办公众简介会,让更多人得悉相关的法例细节。

估价署已成立50人新小组负责执利工作

运输及房屋局回复查询时表示,实施分间单位的租务管制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条例)第IVA部于今年1月22日开始生效,在不过度削弱业主利益和其财产权的情况下,为有关租客提供租住权保障、限制续租时的租金加幅,以及禁止业主向租客滥收公用设施费用等。估价署已成立一个50人的新小组,负责条例的执行工作,包括协助公众认识新法例的规管制度;按条例第IVA部宣传和讲解条文内容;处理查询;就租赁事宜向业主及租客提供免费咨询和调解服务;批署业主提交的租赁通知书(表格AR2);整理和准备发布申报的租金资料;以及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等。

估价署表示,致力解答业主、租客和公众有关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疑问。自新法例生效起至今年2月28日,估价署透过电话热线、电邮、信件和办事处柜位等共接获约1,500个有关分间单位租务的咨询。咨询个案内容包括新法例的规定、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水、电)收费的付还、表格AR2的资料等。

暂未收到涉嫌违反相关条例规定个案

若业主涉嫌违反新法例的规定,例如滥收杂费或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收费的付还,有关投诉人可透过热线2150 8303、电邮enquiries@rvd.gov.hk或亲临估价署办事处(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举报。估价署会按条例调查及跟进;如有需要会实地视察,并因应实际情况就个别个案考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行动。至今,估价署没有收到涉嫌违反相关条例规定、或就分间单位“规管租赁”需要租务调解服务的个案。

此外,政府透过公开招标委托非政府机构设立6支区域服务队,在2022年1月初起透过街站、家访、宣传网页、讲座及简介会等宣传活动,以及其联系网络接触基层市民,协助估价署在地区层面推广新法例、提高公众对新规管制度的认识和处理一般查询等。截至今年2月28日,6支区域服务队在区内热门地点共设立23次街站,派发/邮寄约15,000份宣传单张,举办了11次网上讲座及简介会,及探访80个“㓥房”户。政府亦委托一间非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㓥房”租务管制的资讯平台,以分享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资讯作宣传及教育用途。有关资讯平台已于今年3月21日开始运作。政府表示会继续密切留意和检视实施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情况,并作出适当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