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试行中大至科学园 运输署:共用单车径基本上安全
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及“风火轮”等电动移动工具虽逐渐流行,惟按现时法例被归类为“汽车”,一直不获批准使用,直至去年1月推实地试验计划,让参加者首次“攞正牌”在路面上奔驰。
事隔一年,运输署表示,经过之前的实地试验,认为采取合适的技术及安全要求下,将相关电动移动工具,安排与一般单车共用单车径,基本上是安全的。署方续指,将与科技园合作拟议推行先导试验计划,暂定由今年第二季起,为期6个月,在全长约3公里的港铁大学站至科研路之间的单车径,让参与试验计划的人士,使用电动移动工具。
运输署:电动移动工具行驶速度与一般单车相若
运输署在2021年1月及2月曾分别于将军澳及科学园近白石角海滨长廊的一段单车径,推行电动移动工具实地试验,参与计划的市民,可使用获批的电动移动工具。
事隔一年,运输署向沙田区议会提交文件表示,分析实地试验的结果后,初步认为在施加合适的技术及安全要求,例如最高行驶速度、最大重量及阔度限制、照明装置、制动及停车装置的情况下,发现电动移动工具的行驶速度、行驶时所需的空间及操作表现,皆与一般单车相若。署方续指,在技术上,电动移动工具与一般单车共同使用单车径,基本上是安全的。
另外,署方亦于实地试验期间,以问卷访问了450位市民,了解他们对电动移动工具在单车径上使用的接受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大约七成受访者认为电动移动工具在妥善规管,以及施加安全技术要求下,适合在单车径上使用。
试验计划暂为期6个月 涉单车径全长约3公里
运输署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电动个人移动工具於单车径作短途代步的情况,以助日后规管,故与科技园合作,推行先导试验计划,暂定为期6个月,由今年第二季开始,范围为港铁大学站至科研路之间的单车径,全长约3公里。文件指,参与计划的电动移动工具需备有运输署发出的许可证,具有效照明装置,以及制动和停车装置。参与者亦需配戴单车安全头盔,使用时速度不可超过时速25公里。
运输署强调,已登记计划的参加者及已获发车辆许可证的电动移动工具,须在指定的日期和范围内使用,否则均属违法。署方称,会审视先导试验的经验及实地试验结果,以助进一步制定相关规管架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