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苑业主欲查法团数簿屡受阻 选举曾被揭发“死人授权书”

撰文: 曾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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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苑法团早前被告诽谤,在多次拒绝“一蚊和解”方案及败诉后,最终需赔偿近270万元,这笔款项需由龙蟠苑A至F座的小业主共同承担。其实过往该屋苑曾经历两次重大事件,分别是由2013年至今的查数事件,以及2015年改选大会时爆出假授权书事件,从而揭发现任法团的问题,促使一班热心业主决定出选委员。改选将会在本月20日进行,有业主表示,对此感到期待,盼日后法团能变得更透明。

龙蟠苑法团改选将于本月20日进行,有业主表示,对此感到期待,盼日后法团能变得更透明。(曾凤婷摄)

业主曹先生和俞先生为查数事件的召集人。曹先生忆述,早于2013年便有业主向法团提出要求查阅2007年至2013年的数簿,当时有业主成功收集5%的业主联署,并向法团提出查数要求。但因该名业主对于规条不太了解,故当时向法团提出要数簿影印本。当时法团表示,因提供影印本不符合规条,故拒绝了该名业主的要求。曹先生认为,这是针对该名业主提出的错误字眼,“其实都明白他只是想看数,为什么不让他看,但不能拿影印本就好?”他认为这是法团有意推搪,终使第一次查数不了了之。

俞先生(左)和曹先生(右)为查数事件的召集人,并就曾事件曾入禀土地审裁处。(曾凤婷摄)

至2014年8月,曹先生接手查数一事。同年12月30日,曹先生再次成功收集5%的业主联署,并要求查阅2007年至2013年的数簿。法团收到联署后,却指曹先生收集的联署不够5%,经追问后,法团指当中有26个联署为重复签名。为了弄清楚事情,曹先生遂向法团取回相关联署,惟法团向其表示因私隐理由,拒绝让他取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让我取回,这些联署是业主信任我,交资料给我。法团却以私隐理由拒绝,是否太牵强?”

业主入禀土审 要求公开数簿

在多次查数失败后,曹先生和俞先生决定入禀土地审裁处(下称土审),要求法团给予相关资料以便进行查数。2017年土审裁决法团须安排申请人及其代表在合理的时间和双方同意的地点,查阅法团2007年至2013年间的康乐活动收支银行簿;法团的康乐活动收支单据、法团的工程合约(这些合约有关的收支),以及法团的工程合约收支单据(有关的单据)。

就查数事件,2017年6月14日土地审裁处发出的判案书中,列明法团须安排申请人及其代表在合理的时间和双方同意的地点,查阅法团2007年至2013年间的康乐活动收支银行簿;法团的康乐活动收支单据、法团的工程合约(这些合约有关的收支),以及法团的工程合约收支单据(有关的单据)。(资料来源:土地审裁处文件)

在土审裁决过后,曹先生指虽然可以查数,惟当中提供的文件仍旧不足,例如工程合约,经追问后,法团竟表示合约放置在仓库中,需要一个月才能把其取出,直到现在也只取出两份。曹先生大表不解,“当初土审裁决法团须把工程的合约及其有关文件(收支/单据)供查看,但我到现在只看过两份文件。我不会相信在2007年至2013年间,屋苑只做了两个工程,只算维修的也不止。”另一位业主俞先生则表示,他曾于2007年至2011年间做过法团委员,惟在任期间,他从未见过任何数簿和账单,“已经追了很多年,他们(法团)明显是不想交,也没有人成功查阅过,法团也不公开,一直在推搪”。曹先生更形容现任法团为霸权,在许多事件上,都“有佢讲,无你讲”,一味只是单向通知,并没有任何讨论空间。

曹先生更形容现任法团为霸权,在许多事件上,都“有佢讲,无你讲”,一味只是单向通知,并没有任何讨论空间。(曾凤婷摄)

此外,在2015年12月19日,龙蟠苑亦曾经在改选委员大会中发现假授权书事件,更被揭发出现“死人授权书”。曹先生指当时的授权书是在屋苑楼下大堂使用收集箱收集,所以难以找到是谁把假授权书投入。当日有业主发现自己的业权“被授权”,但他本人并没有授权。其后,他竟发现授权人为他已去世的父亲,故就此报警。警员接报到场处理,最终虽然证实了有假授权书事件,但并未影响当时的改选委员大会结果,事后亦没有重选。

改选疑种票 业主发现“被授权”

曹先生表示,过往改选大会普遍只有300至500票,但在2015年这一次却有高达800票。他又认为在收集授权书当下,理应是找人查证,然后再发通知书予业主确定。惟当时假授权书事件发生后,时任主席张家友不了了之,亦没有在现场进行对数,事后不作任何处理。当时有被授权的人更直指,发现自己的业权被授予张家友,怀疑选举存在种票问题。曹先生直斥不公,“向警方追问事件,警方会说因涉及私隐不回答。”最终在事件揭发后,也未能影响结果,张家友和其他上届委员全数成功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