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禾苑管理公司疑“偷电”14年涉10万电费 跳fuse停电法团始揭发

撰文: 吕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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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炭穗禾苑的法团近日指出,屋苑内一个房署外判管理公司的办公室怀疑长年“偷电”。因月前的一次停电,法团揭发该办公室14年来以一个插苏和电线,将大厦的公共电力由垃圾房电箱中接驳取用;据了解,该个约200呎的办公室内24小时均有人当值,里面设有冷气、雪柜等等,而管理公司多年来竟没交过电费,以另一座楼的保安控制室每月1,000多元电费来计算,少交的电费可高达逾十万元。

涉事的办公室现时已经停用。(吕诺君摄)

共有9座的穗禾苑,是有约40年历史的早期居屋。据法团主席Pauline表示,2006年屋苑内的商场售予领展(英皇国际再于2016年购入商场连停车场),除了屋苑大部分位置由法团负责,一些公共空间如车路、球场等仍归房署管理。而F座庆安阁地下一间约200多平方呎的房署物业,亦留作让房署外判的管理公司作为办公室。现时的外判公司宜居顾问服务有限公司,则于约5年前进驻屋苑。

Pauline指,在7月31日法团接获宜居来电,表示该个办公室“跳fuse”停电,“我哋咪叫佢揾自己师傅睇啦,点知佢话,原来个fuse喺我哋度。”此时才揭发,原来该办公室的电力,是由垃圾房的电箱经一个插头、数条以胶纸绑在一起的电线,延伸至办公室内为冷气机 、雪柜和风扇供电,“其实好好彩冇火烛咋!”Pauline表示,近插头位置可见黄绿相间的“水线”被人剪去,又认为电掣超出负荷,因此当日除了报警处理,亦即时断去办公室的电力,并在事后向房署反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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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附近一个面积相若的保安控制室每月电费约千多元,虽然办公室的灯光较少,但她估计每月的电费亦相差不远。法团亦发现,办公室属屋苑内的“empty bay”,其用途需先向地政总署申请,怀疑长年违反地契条款。而在8月26日,办公室已经停用,当值员工已迁往位于商场的一个更亭内驻守。

房署发言人回复指,穗禾苑住宅部份(即沙田市地段第43号余段)内的房委会物业及非住宅部份(即沙田市地段第43号A段)的公用地方及设施由委聘的外判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该署并没有于穗禾苑设立办事处或出租办事处予外判物业管理公司使用,亦没有批准其使用屋苑内的房委会物业作办公室或其他用途。该署已采取跟进行动,并已指示外判物业管理公司停止使用有关物业。至于有关外判管理公司涉嫌使用大厦公共电力的指称,发言人指该署正与穗禾苑业主立案法团了解事件,并已去信要求视察屋苑的相关公用设施,以便按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