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岩净苑申改划用途、建2千个骨灰龛 仅一巷之隔或影响民居

撰文: 徐嘉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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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违反地契及规划用途、位于大围车公庙旁的骨灰龛场古岩净苑向城规会申请,将所在约2,000平方米土地,由“乡村式发展”改划成“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并申请1,969个骨灰龛位。
公众咨询将于明日截止,规划资料查询处表示暂时已收到及处理4份意见书,城规会暂定在明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对申请作出判决。
新生效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规定,私营骨灰龛场必须符合地契及城规等条件,方可获得牌照,以继续出售、出租龛位,否则即属违法。当区区议员担心,若是次申请成功通过,将吸引其他同类型私营龛场效法,增加更多龛位,继而影响民居。
﹝摄影:杨凯力﹞

申请龛位数目比现有多三倍 区议员质疑动机

根据发展局资料显示,古岩净苑早在2010年已被指违反地契及规划用途。而据古岩净苑在今年10月30日向城规会递交的申请文件显示,古岩净苑地盘面积约1,989平方米,在1951年起以宗教机构存在该块土地上,现有大殿“千佛宝殿”、两座两层高的骨灰龛大楼“观音堂”及“地藏殿”。根据城规会文件,古岩净苑申请将土地用途由“乡村式发展”改划成“政府、机构或社区”,并申请1,969个骨灰龛位及907个纪念牌位。

当区区议员程张迎指出,古岩净苑邻近李屋村,如成功改划,对民居有一定影响。

沙田区区议员程张迎认为,古岩净苑本属于“不合法”龛场,目前已有622个骨灰“入伙”,却大幅申请增加骨灰龛位至1,969个,又在未得到批准下扩建两个骨灰处所,质疑其申请动机。他担心若是次申请在城规会成功通过,会吸引沙田同类型处所效法申请改划,“为图巨额利益,影响附近居民。”

古岩净苑在申请中一并提交环境、交通、排水、排污的影响评估报告,古岩净苑在申请文件上称,报告结果显示对该区的环境不论现在或未来都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但程张迎不认同改划对附近环境没有负面影响的说法。他质疑古岩净苑位置极贴近附近的李屋村民居,“最近𠮶间屋﹝距离﹞只有一条巷咁细”,担心在大量增加龛位下,将有更多人出入及烧香念佛,在空气、噪音、交通等方面对居民有所干扰,希望城规会审慎考虑申请。

《01社区》曾致电古岩净苑查询,职员表示负责人不在港,记者再以电邮查询,截稿前负责人未有回复电邮。

城规会文件显示,古岩净苑目前有622个骨灰龛位已“入伙”。﹝资料图片﹞

事隔三年再申请改划 称为明确界定土地用途

发展局资料显示,古岩净苑曾经在2015年向城规会申请改划土地用途,同样是申请将“乡村式发展”改划成“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并申请3,087个骨灰位,不过其后在2016年10月撤回申请。

事隔三年,古岩净苑再度申请改划用途及龛位。城规会文件显示,古岩净苑称申请目的是为明确界定现时土地用途,同时规范化一直共存的骨灰安置用途。文件亦显示,古岩净苑称批准是次申请不会成为其他个案的不良先例,反而鼓励进一步优化及完善内部设施,及有助减轻单人及亲属骨灰龛需求压力。古岩净苑在申请文件上又称,从用地功能规划角度看,是次申请是合情和合理,项目与邻近发展协调。

古岩净苑如若继续出售、出租龛位,须改划土地用途,并申领牌照,否则属违规。

被指违契 须申领牌照方可出售及出租龛位

现时私营龛场分为两种,一种是符合地契、城规用途及未有非法占用官地的;另一种则是违反地契及规划用途、而规划署及地政总署已获悉的。全港目前约有120所私营龛场属于后者,而其中一间便是古岩净苑。

去年6月生效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规定,私营骨灰龛场必须领有牌照,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龛位、一般营运;如要一般营运龛场、不得出售或出租龛位,则须领有豁免书、或暂免法律责任书。如私营骨灰龛场要获得牌照,便要向发牌委员会申请,及必须符合土地、城规及建筑物等规定,及提交管理方案等。而道堂或佛堂存放骨灰亦受此法例规管。

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资料,古岩净苑已向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申请牌照、豁免书及暂免法律责任书,目前尚欠提交部分文件,申请尚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