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科技城|环团指涉违国家5生态保育方针 促城规会勿通过草图
城规会将于本周五(28日)举行会议,讨论港府就新田科技城填塘和发展而修订的草图,10个环保团体今日(26日)表示,新田科技城涉嫌违反至少五项国家和大湾区生态保育方针,包括国家的生态优先原则,严重威胁大湾区内仅余一幅完整及相连的湿地,会于今日致函城规会,促请委员勿草率通过港府提出的修订,避免填塘对大湾区造成破坏。
新田科技城自提出以来争议不绝,10个联署团体包括长春社、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CECA)、思汇政策研究所、澳门生态股长、创建香港、香港观鸟会、绿领行动、绿色和平、Hong Kong 2050 is Now及香港大学生态学及生物多样性学会,今日招开记者表指,于今日致函城规会,促请委员勿草率通过港府提出的修订,避免填塘对大湾区造成的破坏。
环团:“十四五”支持香港发展创科 也提到两大保育原则
环团批评,新田科技城自提出以来争议不绝,发展局从未交代科技用地需求,现时提出的修定草图,疑透过更改科技城选址的原有土地用途,以规避一系列保育要求,例如“不会有湿地净减少”。他们又批,局方以“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发展创科为由,企图合理化大规模湿地破坏,惟“十四五”规划的亦有提到两大保育原则。
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主管陆先生表示,后海湾湿地是两地生态屏障,开发新田科技城将损害深圳生态。他指,深圳将深圳湾列入生态保育红线为“管控相当严格的保护区”,认为香港未有考虑内地方面的保育。他又指,北部都会区并非真正在执行中央政府对于香港发挥带头作用的期望。
环团呼吁城规会委员修正草图杜绝填塘
环团认为,国家环保政策和法例的生态保育方针,理应贯彻在全国所有发展项目中,例如深圳列车车厂“西丽站动车所”原计划发展123公顷塘朗山郊野公园,但当局基于生态优先原则和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决定更改项目选址,以减少生态损害。
环团呼吁城规会委员秉承严格审批湿地发展项目的一贯作风,在会议中修正草图,杜绝填塘和占用现有后海湾湿地保育区,以符合现行《规划指引编号12C》的规定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要求;以及跟进政府早前会议上未有释除城规委员疑虑的关键问题,避免这片珍贵的国际级湿地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拖垮粤港澳三地的生态保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