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两成㓥房户称业主趁空窗期赶加租逼迁 促规管起始租金
今年7月,政府向立法会递交《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有团体认为《条例草案》的保障范围与力度仍低于预期,今日(20日)有关注㓥房问题的团体与㓥房租户于立法会门外请愿,促请支持尽快立法实施草案及要求管制范围,包括起始租金。
政府自1984年及2004年先后撤走租金管制及租住权保障后,㓥房户面对“上楼”遥遥无期,业主滥收水电、加租逼迁等问题,基层租户却投诉无门,今日立法会就《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讨论,一众㓥房户认为《条例草案》未有规管起始租金,对于㓥房住屋质素及安全隐患的管制力度亦见不足,与关注团体到立法会门外请愿,促请支持尽快立法实施草案及要求管制范围,包括起始租金。
不论冬夏水电划一收费 “电标、水标又冇得睇”
35岁的张太居于长沙湾青山道的唐楼㓥房中,一家四口在一㓥六的住所居住,单位只有百余呎。张太与丈夫育有两名小朋友,小儿子仅1岁多,张太无法外出工作,只能依赖丈夫收入。张太表示,现时四个人每天逼在一张陕小的碌架床上,室内只有一扇迷你窗户,厨厕亦需合一,“每日都要孭住个仔行8层楼梯买𩠌,行上行落好辛苦呀!”
张太指去年被业主加租,当时业主指“加500蚊租,唔租你哋就走啦。”,经地产经纪协商下最终加了300元租金,本月底租约期满,业主明言会再加租,令张太非常忧虑,“水电费加埋要700几蚊,都唔知佢(业主)啲水电费点计!”她表示,不论冬夏,水电费连租金都收取4,100元,慨叹“明明冬天𠮶阵都唔使开冷气,但交嘅钱一样,电标、水标又冇得睇”。家中水电设施、厨房及厕所损坏,都要由租客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张太又指,现时只有两户仍在该处居住,其余四户因环境恶劣,去年已搬走,但业主仍然想在立法前加租。
三母女遭逼迁居80呎㓥房 租金每月升至5,700元
另一名㓥房户张女士与两个女儿原本居于实用面积80呎的㓥房单位中,被业主要求加租,由每月5,000元加至5,500元,业主其后加租不成,又以屋宇署要求加装防火门为由,逼迫同层三户全部搬走。现时张女士刚搬至另一同样大小的观塘单位中,但租金却升至5,700元,张女士指不少同样居住在㓥房的朋友最近被加租,促请政府应尽快落实租务管制及订立㓥房的起始租金。
另有㓥房户分享每次搬屋都会面对各种安全问题,例如漏水、爆屎渠,石屎跌落等。观塘㓥房居民关注组发言人陈颖彤表示,现时草案没有厘定维修责任,如果业主逃避维修责任,租客只需30日前通知业主后便可,“变相叫佢(业主)维修就等于逼走自己”。她又指,空窗期被加租的问题愈趋普遍,有前线同事发现两成㓥房户正面临加租逼迁的困境。
社协促加强罚则杜绝业主谋取暴利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表示,随着㓥房租户的立法工作正在进行,发现不少业主趁这段“空窗期”预先加租,而现时草案未有包括规管起始租金,社协建议政府应规定分间单位租金不得超过差饷物业估价署租值120%,杜绝有业主谋取暴利,亦应为逃避履行维修及保养责任的业主加强罚则,例如在完成维修前租客可将租金扣起,同时应设独立部门专责处理租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