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交通规划研新策 正视流弊惠乘客
政府刚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交通运输策略性研究》(下称《研究》)最新进展的文件。“交通规划发展联席”(下称“联席”)欢迎政府致力在《研究》中进一步探讨新交通科技等各项长远发展方向,然而《研究》的初步结果未能充分辨识现有公共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挑战,特别是近年公共交通规划及服务水平与市民期望仍存有落差。
来稿作者:“交通规划发展联席”
就著政府新提出的“按需求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模式”(下称“按需求服务模式”)而言,联席关注“按需求服务模式”在概念上或未能有效回应市民交通需求,特别是现阶段政府及市民在参与“按需求服务模式”规划上的角色皆十分模糊。政府在《研究》较后阶段应从市民及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角度更仔细考虑及说明“按需求服务模式”对大众的好处以至对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影响。
《研究》未能充分辨识公共交通系统现存的问题及挑战
政府在文件中强调:“香港已经拥有一个以铁路为骨干的多元化和高效公共交通系统,服务范围遍及全港,能够照顾大部份市民的出行需要。”
此反映政府研判现时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统并未出现显著问题。联席同意近年通车的多个铁路项目或能够照顾更多市民的交通需要,然而更需要留意的是近年路面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每况愈下,在规划上亦未能充分善用其优势以回应市民需求及期望。市区及新市镇近年“减班减车”的情况非常严重,不少被削减班次的巴士/小巴路线经常出现满载的情况,部分更具铁路接驳功能。此状况不但与政府在推展“以铁路为骨干”以至“提升乘客体验”的方向背道而驰,亦令多个铁路未达地区的交通情况日渐恶化。
与此同时,在现行的公共交通规划制度下,屡屡出现未能回应乘客需求的重组方案,有新设的巴士路线在重组后客量不升反跌。联席曾于2022年访问超过了超过1,800名九龙中居民,当中有近75%受访者认为除铁路外新开办的交通服务都不能便利其出入社区,更反映现有公共交通系统在规划及服务上的问题及挑战仍有待改善。
联席认为,《研究》理应全面检视及辨识全港现有公共交通系统的问题,不能将目光过度集中于新发展区的服务及规划,方能提升香港的公共交通网络。
“按需求服务模式”之外——现行公共交通规划更应加强公众参与
政府亦在文件中提到:“正研究在常规公共交通服务的基础上,额外引入‘按需求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On-demand Public Transport)模式’……香港一直采用的公共交通营运模式多为定班定点的服务(例如专营巴士服务),有关运作模式有效地满足大量乘客于繁忙时间的出行需要。”
既然政府亦同意有需要在现行公共交通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令其能够回应需求,政府更应改善现有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联席在2022年进行上述问卷调查时亦发现有超过90%受访居民认为运输署在了解其过海交通需求表现被动。现时铁路以外的公共交通规划(包括巴士及专线小巴)都未有任何直接及互动公众参与制度,某程度上导致近年部份路面交通重组方案及新增路线未能回应市民需要。联席认为,政府在透过《研究》探讨“按需求服务模式”可行性的同时,亦应该检视现有公共交通规划制度在需求收集、整合及回应等各方面有待改善之处。
此外,政府表示“2022 年交通习惯调查”已收集35,000个住户的行程资料,包括使用的交通工具、转乘地点和目的地等,联席关注政府会否公开及善用这些数据,加强对各区交通需求的了解,同时促进公众协作规划公共交通服务,确保市民的需要得以充分回应。
政府及市民角色模糊,新模式或未能有效回应市民需要
虽然《研究》中的“按需求服务模式”相信仍处于初步概念阶段,但从政府提交的文件中分析,若然单纯由乘客提出行程需要,再由营运商调派及规划服务,则其规划模式上与现时由营运商主导的方向并无二致。更重要的是,文件中未有提及政府在“按需求服务模式”中的角色。联席认为政府须厘定如何监管营运商能开办同时回应需求及善用资源的服务,确保合理的需求能获妥善回应。新模式亦应鼓励市民善用科技以聚集需求,促成规划新交通服务。
另外,联席留意到外地例子中的“按需求服务模式”常以中型巴士营运,反观香港的巴士和小巴同样作为路面公共交通工具,在载客量、规划及营运上仍存有巨大差距,在引入“按需求服务模式”的同时,政府宜同时检视《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所提出的“中型巴士服务”,以至长远研究重整巴士及小巴服务、规划及管理的需要。
整体而言,联席欢迎政府进一步研究如何令公共交通服务更贴合市民需要,并建议政府在《研究》的较后阶段更仔细考虑“按需求服务模式”在概念及操作上对大众的好处以至对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影响。
“交通规划发展联席”前身为“关注铁路通车公共交通规划联席”,于2022年5月由 14个地区交通关注团体联同2个铁路关注组织成立。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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