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声道|从深圳城市更新看香港市区重建
城市更新在城市的持续发展中发挥著重要作用,促进社区新陈代谢,从而改善社区的生活条件、交通和公共服务。深圳和香港一河之隔,有著不同政策法规推动著城市更新。近年来,深圳的城市更新速度惊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专案共1014个,总用地面积约89公顷,对比香港岛的陆地面积79平方公里还要大。深圳的城市更新经验丰硕,实在值得香港借镜。
来稿作者:刘兆光
深圳早于1993年开展原罗湖旧城区的改造,及至2000年后改造的福田渔农村、罗湖水库新村、福田岗厦村等城中村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核心区带来可观的土地储备。2009年,深圳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为国内首部关于城市更新的政府规章,提出了城市更新的概念。及至2021年,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针对钉子户的难题将个别征收的门槛从以往100%下调至95%,并订立旧住宅区合法建筑的置换标准统一不低于套内面积一比一。这足见深圳意欲加快旧改进程的决心,当中占地达0.6平方公里的白石洲旧改是深圳现时最大的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进度如火如荼。
据统计,香港楼龄达50年以上的旧楼在过去十年间由3900幢急增至8600幢。市区重建局一向主导著香港城市更新,积极地把市区土地“循环再用”,一方面走在与业主磋商收购的前线,另一方面进行研究纳入项目于分区计划大纲图,推出地积比率转移、街道整合和住宅╱非住宅地积比率互换等新规划工具。然而,遗憾的是市区重建的步伐始终追不上楼宇老化的速度。有见及此,市区重建局值得向深圳城市更新借镜提速提量,不然对长远房屋供应及市民生活质素构成深远的影响。
市建局可与发展商合作 规划综合体
香港的旧楼分层的楼宇业权分散,甚至已经难以联络业主,引致私人发展商收购旧楼业权相当困难。市区重建局可以运用“尚方宝剑”,透过《土地收回条例》收回土地,整合释放一些私人发展商难以处理的土地。可是,碍于收购重建地区业权开支持续飙升,市区重建局面对财政压力及现金流不足,致使未有大刀阔斧的推进大范围的市区重建项目。参考深圳经验,市区重建局可以与私人发展商合作,借助发展商的外部融资的财务优势以推展重建项目,并利用地积比转移和住宅/非住宅地积比率互换等诱因提升项目层面的财务可行性。
许多市区重建局重建项目地盘面积狭小,并相邻土地又因种种原因未能合并发展,引致出现“铅笔楼”的情况。这些小型地盘重建而成的楼宇,一般而言实用率较低,且欠缺整全的社区配套设施,以致社会效益不高。参考深圳的经验,城市更新项目的规模一般较大,可规划为结合商、住、酒店等的综合体,甚至可设计为人车分流,有效降低噪音和污染。项目更可运用物联网技术,应用区域性的建筑资讯模型,提升管理效率和生活质素,建构“智慧城市”。
城市更新是社会大势所向,因为难以单凭私人市场能追赶到城市老化的速度,当中且涉及巨大重建成本,故必须有赖政府或半政府机构的强有力介入提供城市更新这种“共用品”。香港市区的土地稀缺,而旧区土地的市场价值也远比新开发区的高,耽误旧区重建乃社会浪费“死三角”。笔者期望在现届政府落实“为市民谋幸福,为香港谋发展”,在开发北部都会区与交椅州人工岛之外,也不忘平衡市区重建的发展。
作者刘兆光是特许测量师、ESG分析师及香港新方向成员。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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