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远|免遣返声请须兼顾效率公平 避免浪费公帑亦要维护人权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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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会就免遣返声请制度展开激烈讨论,反映此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过去十年,本港投入百亿公帑处理相关个案,却仅有355宗获确立,占总数不足百分之一。这个结果令人关注,但单从数字定断,容易忽略背后的复杂情况。

香港作为《禁止酷刑公约》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签署方,有责任以“高度公平标准”审核每宗免遣返声请。这要求详细调查每个个案,包括评估声请人陈述的可信性,并查证其声称遭受迫害的具体情况。这个标准虽然确保了程序公正,但无可避免延长了审核时间。

目前审核程序冗长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来自冲突地区的声请人往往难以提供完整文件;其次,入境处人手不足;第三,新增个案持续涌现,去年首十一个月已有近三千宗新声请。另外,本港百分之一的获批率远低于国际水平,反映了审核范围过于狭窄,以及人员对声请人原居地认知不足等问题。

将所有声请人简单地标签为“假难民”,忽视了问题的复杂性。事实上,不少声请人确实是为逃避战争、宗教迫害或政治压迫而被迫离开原居地。声请被拒的主要原因是证据不足,而非刻意欺骗。我们需要理性分析个案,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

本港现行制度的另一个缺陷,是缺乏对被遣返者的跟进机制。我们无从得知这些人返回原居地后的处境,有否面临生命威胁或遭受迫害。相比之下,加拿大和欧洲多国都设有系统性的追踪制度,定期了解被遣返者的状况,确保遣返决定的准确性。

就改革方向而言,政府应在维持严谨标准的同时,适度扩大审核范围。增聘专业人员,加强对个案背景的调查能力。引入科技系统提升效率,设立专责小组处理积压个案。此外,应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建立资讯共享平台,并设立完善的追踪机制。

免遣返声请者的违法行为和庞大社会开支确实令人忧虑,但这不应成为我们放弃人道考量的理由。优化制度的关键,在于如何在行政效率与人权保障之间取得平衡。这不仅关系到个别声请人的权益,更关系到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地位。

面对这个复杂的议题,我们必须务实且坚守原则。期望通过以上建议的改革措施,既能提升审核效率,节约公帑,又能确保程序公义。这样才能彰显香港作为国际都会在维护人权与法治方面的承担。

作者狄志远是立法会议员、新思维主席。文章仅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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