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维|巴士公司趁火打劫 政府袖手旁观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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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黄俊瑯

这次行政会议批准巴士加价,九巴加4.3%、城巴加7.5%、新大屿山巴士加6.5%,明年1月5日实施,而相关加幅已为扣减“专营巴士豁免隧道费基金”后加幅。同一时间,中电及港灯将于明年1月起分别加净电费0.98%及0.9%。公屋租金、大学学费及港铁车费等亦已上调。这一连串加价行动,令人不禁质疑这些肩负公共服务使命的机构,是否已忘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中电在2024年上半年录得59.51亿元纯利,同比增长17.6%,单是香港区业务已达41.65亿元。九巴今年上半年亦转亏为盈,获利2,190万元。在营运状况明显好转的情况下提出加价,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基层市民的处境更值得关注,据统计处数据显示,较低收入组别的人均住户收入在过去三年仅增长5%,远低于整体家庭月入中位数的9.2%增幅。“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升幅更远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清楚反映基层市民正承受更大的通胀压力。乐施会最新报告更指出,香港最贫穷及最富裕一成住户的收入差距已扩大至81.9倍,贫富悬殊问题日益严重。

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公共服务的加价显得格外沉重。巴士服务尤其如此,因为它是基层市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占全港总出行人次近半。不少街坊坦言,每月支出已经捉襟见肘,若巴士及电费齐齐加价,只能减少外出及娱乐开支。

公营机构理应善用现有资源,开拓非票务收入来源。举例来说,可以善用车厂等物业空间作商业用途,增加收入。可惜的是,这些机构似乎选择了最简单的方法——直接向市民加价。政府在审批加价申请时,亦未见要求这些机构做好开源节流的工作。反而是一味批准加价申请,让市民承担营运成本上升的压力。

面对眼前困局,政府必须立即叫停巴士加价,并加强监管公营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定更严格的审批准则。同时,这些机构也应该履行环境、社会和管治(ESG)责任,加强对长者及残疾人士的照顾。

公共服务的存在,本来就不是为了赚取最大利润,而是为市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政府与公营机构理应同舟共济,与市民共度时艰,而不是趁机加价、落井下石。行会批准加价,无异于与虎谋皮,后果必将加剧社会矛盾,损害社会和谐。在通胀高企、民生艰难之际,任何加价决定都无异于向基层开刀,必招致民愤。政府必须以民生为重,正视基层困境,遏止这波加价潮。

作者黄俊瑯是新思维副主席。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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