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强|楼宇纳入重建 为何仍须维修?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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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在8月初启动了土瓜湾马头围道/落山道发展项目,项目范围内其中一幢唐楼正筹备“大维修”,遂招致个别业主不满,认为若市建局早一点宣布重建,便毋须“白白浪费金钱”,亦有业主在缴纳第一期维修款后,打算不再支付余下的工程款额。

来稿作者:郭伟强

维修完就重建,可能有人认为是“倒钱落海”。但事实并非如此,笔者亦奉劝所有业主应尽责完成维修,若因失修导致人命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十分严重。

旧楼重建 必须保密

众所周知,市建局只有在完成前期工作后,才可公布重建安排,此前一切必须保密,以免引来专业钉子户进驻,并保障真正业户的权益。为免走漏风声而导致有人提前以低价收购,借此获利,因而必须严格保密。目标重建楼宇是否计划或正在展开维修工作,并非市建局决定启动项目的考虑范围。

再者,宣布收购日期并不等同完成收购日期,时间可长可短,万一出现因楼宇失修造成意外事故及面临索偿,仍需业主负责。由始至终,市建局的工作目标,是推动市区更新,而不是为了让业主逃避维修责任。

重建需时 楼宇维修不可轻慢

尽管市建局全力推展项目,但自项目开始实施,到完成收购程序和发放补偿为止,耗时甚久。以发展项目形式推动的重建项目,自刊宪公布之日起,按法定规划程序包含两个月的公布期,供公众查阅项目的土地界线图则和资料,公布期结束后,市建局须于三个月内将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呈交予发展局局长考虑;发展局局长将会考虑该发展项目及任何没有撤回的反对意见,然后决定授权进行有关项目,获得相关授权后,市建局才展开业权收购。

至于涉及修改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土地用途的重建项目,耗时则更长。简言之,从重建项目刊宪之日起至完成业权收购及转换,在最顺利的情况之下,至少须耗费约两年时间。

以市建局深水埗兼善里/福华街发展项目为例,计划于2021年9月24日刊宪,直到2022年6月24日(9个月后)才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期间再有上诉案件,令程序停摆,直至2023年2月24日上诉委员会刊宪公告,决定不支持上诉,市建局才恢复计划于2023年4月3日提出收购物业建议(历时超过18个月)。事件清楚说明,计划刊宪的时间与正式提出收购有一定时差,期间的维修保养责任依然属于小业主。同理,若在这段时间因意外招致索偿,小业主便需要承担责任。

相信大家犹记得佐敦道华丰大厦的夺命大火,旧楼业主迟迟不遵办消防安全指示进行维修工作,正是造成这栋60年旧楼大火的原因之一。

佐敦华丰大厦4月10日发生三级大火,造成5死40伤。(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从项目公布至完成业权转换,无人可以担保在此期间,类似华丰大厦三级火之类的恶性事件不会发生,更无人敢确认,失修楼宇不会出现因外墙石屎剥落而砸伤路人的“寻常”新闻。所以,罔顾政府法定命令,拒不修楼,对旧楼业主而言,不仅未能“悭钱”,反而后果堪虞。

如果业主拒绝遵办政府法定命令完成维修楼宇,市建局在收购其物业时,会从市值交吉价扣起相关维修工程的预算费用,以用作日后支付有关工程的开支。业主不应冀望把维修保养的责任或财务承担转嫁给市建局。

相反,如若市建局在公布重建计划后,业主继续为楼宇进行所需的维修工程,而有关维修是政府部门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等发出的指令而进行,业主可申请市建局的“发还修葺费用计划”,补贴楼宇维修或修葺工程。过去三年,“发还修葺费用计划”共收到约160宗申请,约六成个案可获发特惠津贴。

最后,笔者都想提一提大家,任何楼宇均需做好维修保养,以确保不会构成危害。纵使楼宇被纳入重建项目,在完成收购程序前,维修责任依然在小业主身上。拒绝维修本身就是一种漠视公众安全的错误观念,带坏社会风气的同时,亦会致使楼宇老化问题愈加严重,希望部分业主引以为戒,切勿轻慢楼宇维修事宜。

作者郭伟强是立法会(劳工界)议员、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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