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议|司法机构要更具效率及效益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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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上月率团访问大湾区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交流期间,提及会“继续努力探索改革措施”。同月,香港大律师公会与香港律师会代表先后访京,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此前曾称香港法院应该向内地学习电子化服务,而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在出发前则表示《香港国安法》案件审讯排期过长。香港司法机构需要作出改革似乎逐渐成为各方共识。

司法机构需要怎样的改革?翻查《司法机构年报》可以看到,本港各级法院的效率长期不达标。譬如最初级的裁判法院将案件由答辩至审讯的平均传票时间目标设定为50日,但自2004年起它就只有一年可以达标,来到去年甚至已经变为超过目标时间逾倍的101日;再如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刑事案件由入禀公诉书至聆讯的排期时间目标以往订为120日,可是自回归至2017年的廿年间仅有三年达标,后来随着相关法律程序的新实务指示颁布,司法机构声称需要重订排期时间的算法与目标,岂料这项工作接着却又一拖再拖,变相使其“漫无目标”五年之久。

张举能主持法律年开启仪式。(廖雁雄摄 )

设KPI增加司法工作效率

单从统计数字来看,本港司法工作低效主要并非来自近年案件频发或新冠疫情的影响,而是长年累月积弊所致。司法机构据悉去年增设年度表现检视会议,由较高级法院法官评核下级法院法官六年内的表现,但没有设立类似工作指标的系统。张举能于年初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演辞里便认为“现代化的司法机关除了必须享有司法独立、不偏不倚,还要具效率及效益”,问题是香港司法机构设定的工作目标,乃至对于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评核现时形同虚设,可以放任其表现长期不达标。

法院领导须检视能否对司法人员引入“关键绩效指标”,乃至跟其客观工作表现或成立投诉个案挂钩的罚薪、免职机制,然后跟律政司、立法会合作修订《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司法人员(职位任期)条例》,将该些规定给写进法律,好让公众看到司法机构确实有增加工作效率、效益的决心。

司法机构计划今年内推行法庭审诉直播。(廖雅雄摄)

广泛运用电子科技

其次,正如法律界立法会议员、事务律师林新强上月撰文批评香港法院尚处于“恐龙时代”,主要理据正是法院的电子化水平落后邻近地区。虽然司法机构早于2013年2月获拨款推行“资讯科技策略计划”,但其“六年工作计划”出现严重延误,曾经被审计署点名批评“需时过长”,而该计划下原定2016年6月在区域法院、裁判法院推行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等到去年5月与12月才真正落实,下一阶段推展至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和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工作更是遥遥无期。至于现场直播司法程序一事,司法机构也是打算今年成立工作小组慢慢研究如何筛选进行。

与此相对,中国大陆却顺利于同期十年大力扩张智慧法院建设。从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相继开通,到2018年杭州、北京、广州三地成立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机制,以至2021年颁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202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确立线上民事诉讼与电子方式送达的效力等,都能看出内地司法机关在广泛运用电子科技上如何不遗余力。

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在参选政纲就表明他会“全力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服务,支持司法机构……强化科技运用”,而去年的施政报告亦确实列出“支持司法机构开展法院大楼工程项目”政策措施,可见财政与硬件的问题已无后顾之忧。司法机构当下宜从软件着手提高电子化的速度,包括加强对司法人员使用电子科技的培训、尽早提交在去年完成公众咨询的《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并且还要制订更为进取、明确的工作时间表,例如“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与直播诉讼皆得在今年内推展至各级法院,而非前者原定的三年或以上,方能勉强追回我们过往浪费掉的时间。

系统公开法院数据

最后,为了加强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以及协助外界理解本港法院工作情况,司法机构数据公开步伐必须加快。香港互联网协会去年3月于《数据向善:香港开放数据指数2021/2022评估报告》对本港69类数据的开放程度作评分,其中“司法机构及法庭判决书”一项获35分,仅高于零分的商业登记实益拥有权与土地业权,并且比起上次评估毫无进步。再者,既有开放数据也有大量缺失,审计署便曾发现“法律参考资料系统”判决书资料出错,而查阅审讯案件表的网站亦存在多样限制。甚至像前文说的“年度表现评核机制”或先前“六年工作计划”具体进度,都不能在司法机构公开的资料里查知概况。

事实上“资讯科技策略计划”当初的建议也有提到,司法机构应该同时在法院以外推行“设立新网页,以便法庭使用者及公众人士向司法机构索取资料”、“逐步扩大可供电子搜寻的资料及文件的范围”、“改善报告编制与统计资料搜集”等其他措施。无奈现时跟法院直接关连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推行进度都已严重落后,加上法官判案效率与方向的问题更易引起关注,导致司法数据公开不足一事相对遭到各界忽视。

尽管司法机构不隶属各决策局和部门,但它仍然应该用政务处或者跟官员另设联席委员会等的名义,加入政府“年度开放数据计划”,定期将各级法院审讯工作、有关司法人员投诉等量化数据,按照标准的规格放上“资料一线通”网站;同时又要改善“法律参考资料系统”与审讯案件表、审讯预告表网站的设计,让公众用户能更加简单索取所需资料。长远来看,本港司法机构可以建成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收集、汇总和分析各级法院的审理数据,用自动化模式取代人工司法统计,协助及时生成资讯全面的资料便览让公众查阅,如此才算得上真正迈向现代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