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议|向新加坡学习劳福政策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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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早前展开了上任以来首次外访,其中一个目的地特别选择了经常被各界拿来跟香港比较的新加坡。他在机场会见传媒时表示,今次访问将与正在当地工作、教学、经商或学习的港人见面,又会跟对方政府两个分别负责人力及社会福利的“部委”见面接触,亦即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马善高及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而此行目标主要是在以下三个主题增加交流和了解:一是新加坡有关持续进修和培训的最新措施,二是在“零工”经济下如何保障数码平台工作者的权益,三是对方招揽人才方面的经验和工作。

局长今次之所以选择与星洲交流这些题目,估计是因为过去半年不时在立法会遭人问及新加坡相关政策,譬如他上任甫几天的去年7月,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便提出如何评估本港输入外地劳工成绩远逊新加坡等地的质询;到了去年11月的人力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及会议上,他与别的劳福局代表亦表示过会关注零工经济发展和研究不同司法管辖区处理数码平台工作者的政策。这种情况代表我们落后对手,应该尽快找出新加坡值得学习的地方,然后转化成为适用本地的做法。

其实新加坡各项赖以成功的政策,大多数理应一早进入港府官员的视野。就像持续进修一事,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管浩鸣去年11月的时候曾提出相关质询,责问当局会否考虑采取类似于“新加坡每名年满25岁或以上的公民可定期获政府派发不设时限和可累积的补助金,用作支付与技能相关的核准课程的费用”与“就雇主资助的培训课程,向雇主提供课程费用50%至95%的津贴及雇员缺勤薪金补贴”的做法,其时孙玉菡并未有直接回应,但实际上该两项已经是很值得香港仿傚的措施,因为本港“持续进修基金”始终维持单次提现性质,同时也相当欠缺鼓励雇主的诱因。

对于“零工”经济下的劳工权益保障,新加坡政府人力部也在去年11月里,接受了平台工人咨询委员会提出多项政策建议,包括要求平台公司为平台工作者提供一定程度的基本保护、在工伤赔偿法规下将平台公司工作者与一般雇员的权益看齐、按平台行业总收入来计算平台工作者工伤赔偿水平、补全针对不同年龄层平台工作者的公积金供款制度规定,以及成立代表平台工作者的三方工作小组、设计一套新的代表框架以赋予他们寻求正式代表的权利。本港近年出现愈来愈多牵涉平台工作者的权益争议,他们的工伤与强积金保障明显存在不足,所以新加坡委员会以上的建议正好就值得参照。

另外,在招揽外来人才范畴上,新加坡真正吸引人的从来不限于那些专门措施,而是背后整个社会有更浓厚的创业气氛、更完善的产业结构以及更宜居的生活环境,因此单纯追求在“抢人才”上学习对方经验、忽略支撑相关成绩的宏观因素,那完全就是“得其形而不得其神”。尤其新加坡一直保持要求进来的人才、巨企承担培训后晋学生或雇员的责任,让招揽外来者与培训本地人产生有机联系,跟特区政府往往只强调吸引它们来港后了事的短视态度,可谓形成了强烈对比。毕竟“抢人才”不能真的限于“抢人才”,它要服务带动社会发展或改善人民生活等其他更高层次目标。

新一年是兔年,《战国策.楚策》云:“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只是我们除了懂得事后及时补救之外,恐怕亦须加紧努力、急起直追,才有希望拉近一点被竞争对手抛开的距离。香港在前述三个领域与新加坡的落差,绝对不是近年才出现的,譬如新加坡劳动人口培训参与率比例在2020年高达49.1%,而香港同期从事经济活动人士参与培训比例仅得20.4%——这组数字近月常被征引,但事实上对方表现于2002年就达到了33.6%,也就是说落后进度根本超过廿年。既然新加坡老早存在许多实际“行之有效”的现成措施,香港不耻下问地“照办煮碗”亦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