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议|李家超不妨给特首政策组设立KPI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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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星期二(12月27日)宣布成立了特首政策组,由团结香港基金高级副总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黄元山出任组长。虽然根据政府内部公告与电话簿,特首政策组将像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一样隶属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署,但特首李家超曾经表示政策组将直接向自己负责。特首政策组除了会继续负责执行“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PPR)与“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SPPR)等之外,李家超应为其制定更多明确KPI,以发挥最大效能。

事实上,李家超对于政策组的期望不小。他在参选政纲曾经提出需要“强化战略谋划、政策研究和整体统筹能力”,到当选后首场立法会答问大会上又称会成立“特首政策组”,并且表示希望透过这个单位来了解民情、民意以至中产、基层等不同界别人士需要,借此帮助细分政策范围、作出施政决策。接着在10月的《施政报告》里,他再讲明“特首政策组”将于今年内成立,职责主要包括“提升政府对长远和策略性议题的研究和倡议能力”、“从大局观和国际观出发,掌握本地社情民情”、“深入研究和分析内地政策和发展及国际形势”、“建立恒常内部研讨机制,协助政府制订前瞻的政策”等。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17年,任内首任施政报告中,宣布改组中央政策组为创新办。(资料图片)

政策研究须设绩效指标

在过去几年的财政预算案里,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管制人员报告虽然有为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纲领设置了一些指标,但它们主要是“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下收到建议书的数量、批出拨款金额以及启动与资助研究项目数量,因此顶多只能评估外部研究机构表现,跟办事处本身工作无甚关系。如今特首政策组若会从事政策研究,那就应该将上述指标给套用在自己身上,并且增加其他跟完成期限相关的绩效指标。

首先,对特首政策组的指标理应触及大规模与长期土地发展项目的研究任务。此前创新办曾经提供“首站和一站式”项目咨询和统筹服务,可是目标限于协助民间团体以私人土地或短期租约方式租用闲置政府物业,具体操作上也只是由创新办出面代表与其他决策局或部门交涉,无法代替后者进行评估或审批项目等程序。与其保留这一种重床叠屋、越俎代庖的设计,倒不如将有关事宜完全交回决策局或部门,而所谓的“首站和一站式”机制改为让市民或团体提交土地发展建议,并由“特首政策组”检视能否将其扩展成正式的研究与发展项目,而相关绩效指标则是收到建议与升级成正规研究、发展项目的比例。

不宜分心审批学者研究

再者,特首政策组不宜分心审批院校学者研究项目的资助。PPR与SPPR以往原本都是中央政策组获分配经费后,交给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研究资助局跟进申请、审批等事,到2013年起中策组为主导研究方向而收回有关权力,却导致它跟研资局出现明显职能重叠,也浪费了教资会既有联系与资源。其实,就算审批权留在教资会、研资局的手上,亦不会妨碍当局制订课题或官员参与审批院校学者研究项目。再考虑到个别院校研究成果不时遭到批评“离地”,特首政策组或许可将院校与智库及其他民间团体的研究分拆不同计划处理,然后针对两者性质设置不同的要求和指标。

具体来说,对院校学者研究项目的评审,可以适量地采用接轨学界的指标,包括文章著作数量、学术交流活动等等,并且在内容方向上接受更多理论性的探索。相反对于智库或其他民间团体的研究项目,则要重视实际应用经验分析,但在旁征博引或报告结构上可以略作放宽。

李家超对于特首政策组的整体成效指标,除了沿用先前的研究拨款额与建议书、项目数量外,也必须引入一些跟研究内容相关的指标,譬如是成功回收问卷与深度访谈的数目,以反映它们吸收社会意见的广泛程度。更重要的是,特首应增加反映研究结果实际影响到后续决策的指标,例如被决策局咨询或法案微引过去研究的次数,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政策组的工作能够应用在决策层面,而非只是“特首研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