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区未收地先破坏 有方向应早坐言起行
有本地环保组织发现新界北部蚝壳围一带土地违例发展、铲除植被与倾倒废物等问题严重,而且当局取缔措施亦不足够。地政总署与分区地政处表示会继续跟进在涉事政府土地所采取的管制行动,规划署则称部分个案在经过视察与执法后已获规划事务监督信纳情况得到改善,环保署亦强调必定会对该区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行动。
上一届政府去年公布《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提出建设南生围、三宝树、蚝壳围湿地保育公园,又指政府将会“按时分期渐进实施”收回这一带地方具保育价值的私人湿地和鱼塘,以便“进行更有效益的管理及利用”。不过,现时当局仍在为此一计划开展策略可行性研究,预期最快能于明年年底完成,故此具体收地或其余相关工作都未见明显进度。
当局执管力度有待加强
可是保育规划出台不久后就有相关地段遭受破坏,难免引人质疑这是持份者打算制造“既定事实”来避开纳入保育范围。偏偏规划署对此却欠缺重视,要求恢复原状或强制执行的通知对象并不全面,接纳业权人完成规定事项的标准亦被质疑相当松懈,未能真正协助让土地回复破坏前旧貌,此举容易向公众发出保育规划毋须重视的错误信息,似非规划部门应有之义。
惩罚欠缺阻吓力也是让违例行为扩张恶化一大要因。譬如今次环保署便表示有一宗涉及于自然保育区内进行建筑工程而无申领环境许可的案件最后只被罚款8,000元,与《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26条规定首犯该罪行刑罚的简易程序罚款5万元、监禁半年与公诉程序罚款200万元及监禁半年上限存在颇大差距。假若非法行为禁之不绝,当局实有必要考虑提高罚则。
与此同时,主事部门亦得进一步善用科技来加强执管力度。规划署近年引入无人机进行搜证工作和监察地盘状况来协助处理违例发展,环保署也利用配备人工智慧功能的监察摄录机自动辨识非法弃置废料行为,但是它们以及其他部门应用新科技的范围显然尚有进步空间,像是航拍监控的规模与频度可以大幅增加,而设置监察摄录机的位置亦不当只限于少数黑点。
政府收地不应太多拖延
再者除了执管监督之外,拟议湿地保育公园范围内近月接连出现各种破坏土地的案例,其实亦提醒港府收地不应作太多拖延,否则随时会赔上比经济价值更大的环境保护或其他社会成本损失。事实上从《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公布以后,当局仅于今年5、6月间在元朗与粉岭收回约20公顷土地发展房屋,全无涉足保育用途之余,总体数字也是远逊过去几年。
另一方面,当局以往在收地问题上总要等待其他相关工作完成才去启动,事前咨询要走完城市规划程序来确认具体“公共用途”,清拆收地和发放补债则要获立法会工务工程拨款批准,可是这些其实均非法定要求而是行政惯例。政府早前提出精简发展程序建议,明言有意修例“清晰赋权”绕开前述程序,惟客观来看这又属于先等待立法而已,真的有意改善问题应从当下实践做起。
《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既然已确立了建设湿地保育公园的方针,牵涉土地范围亦有初步厘定,按理港府大可立刻启动收地程序,毋须等到可行性研究或其他工作完成,借此阻止各种非法或谋取私利的行为。退一步说,就算未来规划范围真的有所变动,多收了的土地因为已经归于政府之手,届时也很容易转成其他用途,掌握主导权的管治者根本没理由慢慢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