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收地凭何用市区价补偿?
《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报告书提出要实施创造环境容量的积极保育政策,建设南生围、三宝树、蚝壳围三处湿地保育公园、尖鼻咀至白泥海岸保护公园和沙岭、南坑自然生态公园,相关项目估计需要收回约700公顷的私人湿地和鱼塘,当中包括近60公顷土地是由“文世歌祖”及“文水塘会”两个新界文氏传统宗族组织持有。
元朗区议员、前新田乡事委员会主席文富稳接受《香港01》访问表示,“文世歌祖”及“文水塘会”的成员数量繁多、结构复杂,难以平均分配收地现金赔偿。他又批评政府要约计算补偿级别太低,提出希望参照古洞北新发展区的先例划一上调标准,并指最后村民应该希望跟随“市价”赔偿,但就未有补充解释具体价钱多少。
环境保护地段发展潜力有限
地政总署“新界土地特惠补偿制度”分四级评定补偿率,在“新市镇发展区”范围内或受“与全港有关且必需的工程”影响的土地属于甲级,毗邻“新市镇地区及新发展区”或有纳入市镇发展潜力的土地属于乙级,无计划作市镇发展但“与市镇设计发展直接有关的目的或须为地区改善计划而进行收地”的土地属于丙级,其余土地则是一律属于丁级。甲级与丁级的补偿相差四倍,现行每平方呎价格分别是1,332元与333元。
以往当局每年均会绘制“新界土地特惠补偿分割槽图则”,而两个文氏宗族组织所持土地都是列作最低的丁级,意指它们被评估为完全没有配合市镇发展或潜力的机会。该些地皮于1999年后将列入“湿地缓冲区”,须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编号12C的规划指引“禁止进行会对湿地保育区内的鱼塘的生态价值带来负面干扰影响的发展”,故此土地用途受到很大限制。
古洞北区情况不同湿地公园
况且被收回进行保育的地段,其情况跟新发展区根本不能对等视之,遑论主张政府给出同级赔偿要约价格。政府当局一早明言“新市镇发展区”亦指“新发展区”,而古洞北定位项目定位即为如此,按照甲级标准收地赔偿具有一定道理;反观湿地公园既非直接属于“新发展区”,未来也不太可能出现重大基建项目或纳入市镇发展,情况可谓跟古洞北相差甚远。
退一步说,就算丁级补偿价格水平真的过低,按照《发展策略》解释所言收地保育是要创造环境容量,“弥补甚至超越在策略发展区中,因为改善民生和增加经济发展容量而受到影响的湿地和鱼塘”,可见它与“北部都会区”内其他市镇设计发展项目或地区改善计划顶多有间接关系,充其量应该只可以给出丙级评等。
就连港九市区的土地拥有人,也都仅能按照甲级类别获得收地赔偿,因此无论是政府、社会或市场,都没理由接受旧市区与乡郊土地价格无异,单从这点已经说明要求“看齐”赔偿欠缺根据。当然不得不提的是,日前有人呼吁提高赔偿级别,恐怕亦跟当局今年停止公开“分割槽图则”有关,毕竟公众没了清楚依据自然容易胡乱评估,而且此一问题随着政府加速收地只会愈加严重,官员必须尽快补救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