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论坛.洪为民|深港合作的回顾和前瞻
新一届政府上任,李家超先生在政纲中提出不少解决香港深层次矛盾的措施,具体KPI和计划要看他上任100天后的公布。其中加强粤港、深港合作,让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香港再出发,为青年提供更多机遇的一个重要抓手。但是,“深港合作”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回归25年,到底深港合作做对了那些?又有那些方面可以做得更好?作为长期推动深港合作的前线工作者,笔者希望抛砖引玉,引起讨论,为未来的深港合作出点主意。
来稿作者:洪为民
回归25年的深港合作
去年笔者参与了一个“深港口岸经济带”的课题研究。我们利用人工智能程式Python对内地及香港的所有报章、杂志、通讯社、政府公告、新闻网站进行搜索,挖掘出从1997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24年半之间,所有与“深港合作”、 “港深合作”相关的内容,如下图。
可以看到,刚刚回归的时候谈论深港合作并不多。到了2006年开始,有一个快速上升期。笔者记得2007年时任深圳市副市长刘应力,提出“深港创新圈”的概念,得到特区政府和业界的响应,当时还开通了香港科学园到南山科技园的穿梭巴士。同时SARS后的CEPA和开放深圳合资格居民申请一年可多次到香港旅游(“一签多行”)的政策,也让大家更加关心深港合作。但到了2009年开始,就一直滑落,究其原因,这是由于当时香港开始逐渐有反对“自由行”的事件,以及“深港创新圈”并没有像计划中那么渐显成效。到了2018年的低潮后,又一次进入上升轨,相信是和2019年2月大湾区规划纲要推出,以及2021年底公布的《前海方案》有关。在新冠疫情冲击下,香港要回复经济活力,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和深圳合作,更加融入粤港湾大湾区发展,从而分享中国内地经济稳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红利。
深港合作到底是“官”还是“民”?
过去有一种说法,说“深港合作”,是“官热民冷”,甚至“内地热、香港冷”。真的如此吗? 深港合作,到底应该是“官”的合作,还是“民”的合作?笔者觉得两者都重要。“官”的合作是重要但非充足条件,“民”的合作是结果的表现。而官民之间,有因果关系,但又不是必然因果。
事实上,如果我们用企业创造价值来看,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香港还没有回归的时候,就已经有深港合作了。当然再之前的东江水和供港物资,也是粤港合作的案例,只是当时大家并没有用这种眼光去看。改革开放初期的“前店后厂”模式,带动了珠三角的经济发展,也成功协助香港产业转型,从劳动密集成为资本密集。到了2000年后,大量的内地尤其是广东省企业在港融资上市,也是深港合作的新高潮。
我们做过一个实验,将过去41年在深圳开办的深港合资公司成功上市简单定义为合作成功,将在深圳的港深合资公司出现欠薪乃至破产情况简单定义为合作失败。通过搜索过去41年在深圳的港深合资公司的发展情况,挖掘出现有32间港深合资公司在港交所、上交所、深交所及纽约交易所成功上市,以及这些上市公司所属的产业。用同样的研究方法,挖掘出14间港深合资公司出现欠薪、破产的情况。
通过分析可发现成功上市的前十大产业分别为:电子元件、电子资讯、房地产、工程建设、专用设备、医疗制造、输送电器、家庭电器及用品、软体服务、交通运输物流。而欠薪、破产的主要产业分别为:橡胶和塑胶制品业、男士及男童服装和配饰、批发业、小型家用电器生产、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由此可见,深港企业在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这些领域进行合作,获得成功的几率更高。在传统制造业、小家电、批发业等领域进行合作,失败的几率更高。
这种民间深港合作,背后并没有政府的推动,而是市场行为。不管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才是决定企业是否成功的主要因素。只要有市场,哪怕是回归前,港英政府并没有任何鼓励深港合作的政策,商界还是懂得如何利用深港合作的机遇去发展。当然,那个时候的“优势互补”,是所谓“前店后厂”。深圳方主要是低廉的劳动力和土地成本,后来再加上更完善的供应链,而香港的优势则是资本、技术以及国际市场和金融。到了今天,两地的经济发展成熟度更加接近,深圳的优势改变了,香港的优势大部分还在,但也有一些微调。
那么“官”就不重要吗?恰恰相反,“一国两制”下,深港两地存在制度差异,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都因为制度不同而有一定的限制。如何打破制度限制,更好地促进要素流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中央和深港两地政府需要去推动的事。同时,在两地政府推出产业政策的时候,能够考虑到另外一方的政策,互相呼应而不是南辕北辙甚至恶性竞争,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如果没有“官”的支持,打通脉络,那么市场的力量会受到制约甚至扭曲。
新一届政府一上场,行政长官李家超就亲自打电话给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广东省省长王伟中、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及深圳市市长覃伟中,向他们阐述新一届特区政府的工作方针,可以看得出新一届政府非常重视粤港和深港合作。而深圳方面,笔者曾亲耳听到马兴瑞、许勤和王伟中书记谈及,都非常重视深港合作,也对过去香港帮助深圳发展的贡献表示感谢。所以可以看到,未来深港合作一定不会有“谁冷谁热”的问题。既然两头热,下一步如何积极推进“官”的合作来达到“民”的结果,笔者有以下一些建议:
1、建立全方位、全时段的合作机制
过去的深港合作会议,一年开一次会。而且很多问题事权并不在特区政府和深圳市政府,而是在国家部委。笔者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一个代表建议,建议设立深港口岸经济带管理委员会,作为大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常设机构,由国家发改委、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深圳市政府等中央部委、地方政府,派出官员共同参与该委员会的运作。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议,秘书处可设在深港某个“一地两检”的口岸。
“深港口岸经济带管理委员会”可根据不同的领域、产业,设置小组,包括事务委员若干名,专责某个领域、产业和区域的事务。事务小组可视乎需要,更频繁地召开会议。深港口岸经济带管理委员会须争取中央各部委、广东省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授权,特事特办,同时适当吸收对此有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持份者,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同理,可以在深港合作会议下面,设置小组,包括创科、出入境、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等,全方位、全时段地寻求合作,打通脉络。
事实上,单靠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去负责“内交”,虽然可以有统筹的角色,但该局对于具体业界的述求并不一定直接了解,对于两地制度衔接也没有相关政策局甚至部门熟悉。有一个专责小组负责,也就是常常说的“专班”,可以事半功倍。现在虽然有“专班”,但都是为解决某一个特定问题而设,推动两地合作的专责小组应该是常设机构。
2、除了联合政策包,还要有双向政策包
过去不管是深港合作,还是惠港政策,大部分是单向的。经常看到特区官员和商界及专业界领袖,标榜自己又为香港争取到了什么政策。这个是好事,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双向的合作才是长久之道。在内地对港开放的同时,香港又有没有对内地开放呢?
例如出入境政策,港人去内地只要有回乡证,就随时可以,内地来港自由行,有种种限制,深圳的“一签多行”自2015年改成“一周一行”后,是否应该改回去呢?又例如内地学者来港做讲座,现在是要每一个邀请机构单独申请,如果学者要到多过一个机构演讲,就需要各自申请,是否可以设立一种短暂居留及工作的签证呢?深港通、债券通和理财通,都是双向推动资金流,人流是否也应该如此呢?要求内地承认香港专业资格的同时,是否也可以逐渐承认内地的专业资格呢?双向政策,一方面可以更便利两地互通,另一方面也对于争取内地民心很重要。2019年之后,内地民众对于香港有很多负面的看法,香港除了加强宣传之外,推出北向政策包,也可以进一步提升香港在内地的形象。
3、互派官员挂职
据笔者观察,两地对于对方制度和文化很了解的官员都非常少,所以在合作的时候,往往无法换位思考。一些在本地习而为常的事情,到了另一边往往完全不是这回事。所以我建议两地政府互派官员挂职。事实是今天已经有一些香港官员到内地挂职,例如公安部,但数量不多,也只限某一个专业范畴。而且内地并没有派官员到特区政府内挂职。我觉得,定期的挂职安排,比起纯粹交流效果要好很多,而且双方都慢慢培养一班了解对方制度和文化的官员,对于未来合作会有很大的好处。而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七一重要讲话强调,“一国两制”必须长期坚持,因此我们必须培养多一些既了解“一国”、又了解“两制”的官员。
4、吸收民间智慧
前海为了与香港合作,委任了不少香港的专家担任前海各个咨询委员会的委员,但反观特区政府,哪怕是大珠三角委员会,里面却全部是香港人。建议成立“深港合作咨询委员会”,邀请两地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加入,集思广益。
大湾区发展战略的重点,就是推动香港和澳门与内地九市的合作。而其中重中之重,就是深港合作。只要深港合作做的好,香港就能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时也借国家和大湾区发展的东风,提升竞争力,加快发展。笔者认为,只要“官”做好规则衔接、制度对接,市场的力量一定会发挥最大的作用,在“民”的方面显出成果。消除体制障碍,不管是企业还是人才自然会去追求机遇,要素也自然会流向发挥最大价值的地方,深港合作就会更上一层楼。
作者洪为民是全国人大代表、丝路智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文章的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香港01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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