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的是自我革命

撰文: 倪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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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24日)举行的2022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没有如刚经历了反修例运动的2020年或者《港区国安法》生效不久的2021年般受关注。但诚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致辞所言,开启典礼“让公众聚焦司法工作与法治”,“亦提供一个机会向公众阐述司法机构面对的挑战”,个中仍然不无值得我们反思之处。尤其是司法机构在两个月前接连收到恐吓信件,香港法治面对的挑战不能言轻。

作为司法机构之首长,张举能除了强调法庭在保障基本权利时予以广义的诠释,并对权利的限制采取狭义的理解之外,亦提了不少回应社会需要的措施。于去年8月起,司法机构实施两层架构的投诉处理机制,以提高透明度和问责性;去年在高等法院宪法及行政诉讼案件中试行新规定,法庭在押后宣告判决的同时必须给予颁下判决的日期,并计划于本年内扩展至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的所有民事案件,以提升司法效率。

若说法治有赖法院捍卫,但律政司的角色同样举足轻重。律政司作为政府的法律部门,须要以法律政策促进法治和司法公义,及加强社会对法治的了解和实践。司长郑若骅在致辞时便提及香港的宪制秩序,以及《香港国安法》和选举制度条例修订这两项重大举措。虽然郑若骅提及律政司会独立履行检控职责,但近年律政司一些刑事检控或不检控的决定引起争议,一些案件的检控进度亦不无改进空间,如何做好公诉人的角色无疑是重要课题。

法律不能政治化 社会不能自毁法治

至于大律师公会新任主席杜淦堃,他在致辞中提及大律师不能被视为“戴假发的政客”并因而失去市民的信心。尤其值得留意的是不论他本人抑或他所引用的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布雷耶,他们所说的都不是大律师“不能成为”政客,而是“不能被视为”政客,这意味大律师予以社会的观感也是至关重要的。杜淦堃提及大律师公会不会参与政治,就法治议题发声时也不会带有政治考量,显然也是在回应着亲建制力量近几年对大律师公会卷入政治风波的批评。

然而,若以为香港的法治只靠赖法院、律政司、大律师及律师的话,那是大错特错的。除了张举能提及有市民试图威吓法官或施压之外,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亦指出种种恐吓行为只是在企图不当地影响法官的独立判决程序,损害香港健全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声誉。说到底,不论香港的法治本身是否在近两年受到冲击,这些企图破坏司法程序的行为亦只会破坏法治本身,甚至令“法治已死”变成了自我实现的说法。

过去两年,不少人说香港的核心价值崩坏,前景不再。但就好似法治一样,其实所有人都对此有责任,司法机构、律政司、专业人士以至社会本身都应该做好自己的本份,过则改之。中共政权经常强调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某程度上这句话也适用于香港。与其只知批评别人,不如反问自己应该怎样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