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个案传播风险不宜低估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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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原本将新冠病毒阳性的“确诊”、“无症状感染”及“复阳”个案统一视为“确诊”个案,但自上星期六(1月1日)开始细分三者。署方表示有关安排是要“因应中心录得的无症状感染及复阳个案有所增加”,而在及后两日的43宗检测阳性个案里有29宗被列为“无症状感染”,但未出现“复阳”或从“无症状感染”后续转为“确诊”的个案。

由于“无症状感染”个案的划分方式和中国内地相一致,有关安排引起坊间批评它是刻意与大陆做法看齐,甚至有声音质疑这是透过压低确诊个案数字来隐瞒疫情。另一方面,也有个别专家并不完全同意今次改变个案分类,譬如呼吸系统科专科医生梁子超便指“无症状感染”的状态非常容易改变,原本没有病征者亦可以后续发病,所以他认为细分“无症状感染”个案属于多此一举。

呼吸系统科专科医生梁子超。(资料图片)

区分个案符合科学调查

尽管特区政府今年才直接使用“无症状感染(asymptomatic)”一词形容某种新冠个案,但事实上过去卫生防护中心于公布确诊个案的时候,此类个案的“发病日期”栏目也会标示“无病征(asymptomatic)”,它们在流行病学曲线图里亦没有被显示出来。既然港府老早已经有分开点算“无症状感染”个案,并且曾于展示整体疫情趋势时将它们加以排除,那么严格来说它并非如一些人所言般临时更改标准。

况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3月对新冠疫情的《家庭传播调查方案》,“无症状感染”的程度和比例本来就都属于调查研究对象的流行病学参数。直到2021年8月,世卫公布另一份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指南》,更将病程期间“无症状感染”与否列为调查变种病毒特征其中一项最高优先度项目。甚至连台湾地区也是从最初爆发疫情之时便有区分“无症状感染”的个案,可见这种分类绝不应该从政治角度作过度解读。

无病征者仍须严阵以待

然而,引入“无症状感染”个案分类的同时,我们亦要慎防过早地走上容许它们居家疗养的道路。现时不少西方国家接受“无症状感染”个案居家疗养以减低医疗系统负担,这股风气近月也正慢慢随着疫情传来亚洲地区,南韩、新加坡、印度等毗邻香港国家便都相继接受此一做法。再加上口服治疗药的研发已经有了相当进展,更是让一些人误以为“无症状感染”可以安然留宅治疗。

正如香港大学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所强调,香港没有容许任何确诊病例居家休息,“每个疑似病例都需要住院隔离,直到重复检测呈阴性或持续低病毒载量,然后才可让他们离开”,这种跟西方国家相反、以医院隔离为基础的方法才是促成社区传播病例低下、医疗系统不致瘫痪的主要原因。“无症状感染”个案的传染力或许是低于确诊个案,但始终仍然有一定机会传播病毒,在本地医疗资源足以应付的前提之下,实在未宜让它们回到社区中。

港大医学院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在12月28日后撰文,指香港防疫必须反客为主,清零只是防守,推高接种率才是进攻,推疫苗护照是较适合方法。(资料图片)

除了治疗方式之外,“无症状感染”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同样不应该轻松对待。世卫《接触者追踪临时指导文件》几年来经过多次更新,便都坚持“无症状感染”检测取样日期在相关工作上要跟确诊病发日期等同视之。先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提到有意推出家居检疫和相关配套,这些措施一定只可视作检疫位置完全供不应求时的最后选择,绝对不能为了行政便利或其他原因就仓促将“无症状感染”接触者置入其中,以免社会对其播疫风险产生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