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命名的原则与争议
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式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鉴于过去有关传染病多以“武汉肺炎”甚至“中国病毒”来称呼,加上世卫命名又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久前决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uenmonia,NCP)”时间和方向接近,故此引来坊间批评这次命名是世卫有意要帮助中国舒缓舆论压力。
谭德塞为命名“COVID-19”的决定这样解释:“我们必须找到既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又容易适当,并且与该疾病相关的名称”,不过随即有人举出“伊波拉出血热(Ebola Hemorrhagic Fever,EHF)”、“中东呼吸症候群(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等同样包含地名的传染病名称加以反驳, 质疑这是埃塞俄比亚籍的谭德塞顾忌中、埃关系而替中国搽脂抹粉。
命名传染病有标准
按照当天世卫的第22号疫情报告,命名“COVID-19”的根据来自2015年5月世卫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经济商定的《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的最佳做法》指南,而谭德塞则要到2017年7月才担任世卫总干事。该指南订立了以下六个一般命名原则:
一、使用一般描述术语表达不会因为讯息增加而改变的疾病基本特征,例“呼吸系统疾病(respiratory disease)”、“肝炎(hepatitis)”、“神经系统综合症(neurologic syndrome)、“水便腹泻(watery diarrhoea)、“小肠炎(enteritis)”;
二、当讯息足以判断不太可能发生流行病学或临床现象的剧变时,使用特定描述术语来表达,例如“慢性(progressove)”、“幼年(juvenile)”、“严重(severe)”、“冬季(winter)”;
三、疾病名称应包含已知病原体,但要附加说明并且不能等同视之,因为单一病原体可导致多种疾病,例如“新型冠状病毒呼吸综合症(novel coronavirus respiratory syndrome)”;
四、疾病名称应该简短且易发音,例如“H7N9”、“狂犬病(rabies)”、“疟疾(malaria)”、“小儿麻痺症(polio)”;
五、较冗长的疾病名称应该先行评估其可能简称将同时符合标准;
六、疾病名称应尽可能跟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ICD)的内容模范指南一致。
指南附表同时列举了可以列入疾病名素的元件种类,像是前述原则提到的一般描述术语与特定描述术语(包括病人年龄、传播时程、流行病学、严重程度、季节性等)、病原体与其相关描述,以及首次检测/报告年份与“α、β、γ”、“I、II、III”、“a、b、c”一类任意标识符(arbitrary identifier),又指出地名、人名、动物、食物、职业以及“不明(unknown)”、“death(死亡)”、“致命(fatal)”、“传染病(epidemic)”等会引起恐慌的词汇应该避免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还特别提到世卫根据《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的最佳做法》作出命名主要是阻止不当名称流通或赋予无名传染病一个称呼,而这些命名其实仍属于过渡性质,原因是它们最后可能不获得ICD接纳。此外,指南强调病原体的分类、命名继续由其他既有国际机制和组织负责,毋须参照世卫对于传染病命名订立的这些标准。
平情而论,世卫命名“COVID-19”算是完全符合指南所言,这也是谭德赛同时又称该命名“为我们提供了今后任何冠状病毒疫情的标准命名格式”的真正原因。至于质疑者举出其余含有地名传染病的称呼,大多数都是在指南推出前已经确立下来的名称,当中一些更加不是直接由世卫来命名,例如MERS一名就是基于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ICTV)冠状病毒研究小组先将病原体取名“中东呼吸症候群冠状病毒”,世卫后来只是被迫跟随这个流行名称,而此事也成为了促成世卫制订指南的契机。
称呼不当可致损失
最后,疾病命名不当确实会令公众对它产生错误认知,并且引来对特定群体的歧视以至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例如1982年《纽约时报》刊登文章提出“男同性恋免疫缺乏症(Gay-related immune deficiency,GRID)”一词来称呼爱滋病,一度让人忽略了不安全性行为的危险以及加重对于男同性恋者的歧视;又如2009年全球爆发A型H1N1流行性感冒疫潮,期间世卫曾经使用“猪流感(swine flu)”作为其名称,结果导致埃及屠宰了全国数十万猪只,但实际上该流感只限于人传人而没有猪传人案例。
在规避地名一事上,疾病称呼引起误解同样不乏先例。1918年出现H1N1甲型流感疫潮,大多数人都因其名称“西班牙流感(Spanish flu)”以为病源就在当地,实情却是西班牙作为世界大战中立国而未管制传媒,加上他国为免影响前线士气推波助澜,导致国际舆论产生西班牙疫情最为严重的假象。被称为“日本脑炎(Japanese encephalitis)”的流行性乙型脑炎,也只是首次明文病例报告发生在日本而已,实则它在当地传播情况根本远较其他亚洲国家为低。这些包含了地名的疾病名称,也都在世卫指南里被列作不当命名的例子。
尽管世卫组织是次处理疫情确有一些地方值得诟病,像是过慢将事件定性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独立看它命名“COVID-19”这个决定,起码还算是符合科学精神以及世卫自己订定的标准,我们恐怕没有必要过度解读当中含意,甚至为它染上政治色彩,否则那就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