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屡现市区 诱使返回栖息地为关键
渔农自然护理署上周五(12日)宣布,由即日起每月捕捉在市区出没的野猪并人道毁灭。由于政策公布三日前,一名辅警于北角执勤时遭野猪咬伤,因此社会有声音认为两者有关,有动物保育团体质疑渔护署推行新措施操之过急。
渔护署推算全港郊野地区约有1,800至3,300头野猪,但此数字是于2019年由一项利用红外线自动摄影机的先导计划于马鞍山郊野公园取样得出,误差范围仍属较大水平,可见其实署方未掌握相对准确的数据,因此也难以有效地制定合适政策去应对。
野猪情况未必掌握准确
在前年废除荷枪实弹的狩猎行动后,渔护署以“捕捉、绝育、放回”的中、长期回馈行动作为野猪管理行动方针,更于2019-20年度起逐步将计划恒常化,到本年6月时更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表示避孕疫苗等措施将逐步显现成效,并且预期野猪滋扰个案可在未来数年逐渐减少,然而近日却未等到收效就已转换方针。
野猪出没或滋扰的报告数目,曾经由2016年的583宗升到2019年的1,184宗,当中分别有2宗和9宗涉及伤人,而在2020年则稍为回落至1,002宗中有3宗伤人。尽管有关数字证明“捕捉、绝育、放回”不能在短时间大幅减低野猪数量,但贸然由中、长期行动计划全盘改变为“入城即杀”的即时应对方式,其实亦不是很合适。较为理想的做法应该是两者双管齐下,配合完善数据统计适时修正行动方针。
制定完整野生动物政策有必要
除了野猪以外,香港社会同样也要应付由其他种类野生动物带来的问题,例如野鸽过度繁殖、流浪猫影响原生生态环境以及猴子闯入民居等。种种不同的野生动物都可能为我们带来不同的难题,但社会必须深思野生动物存在本身并没有构成原罪。
野生动物们无法替自己表达发声,意味牠们其实一直处于被通知的客位,因此人类社会更应制定一套政策去约束自己的行为,而非简单地对野生动物采取驱赶策略。这种做法或许可收短期之效,但未必能保证诱使动物重返自然,因此政府反而应该一边厢透过加重罚则来约束市民擅自喂饲,另一边厢更要保育好动物原有栖息地,这样才能帮助稳定维持城市与自然的界线。
动物权益其实可以作为一种社会完整程度指标,如何拿捏生杀大权本来就需要三思而后行。面对野生动物,猎杀方案本来便应该作为一个最后的处理手法存在,何况香港绝非没能力变成一个更文明、更动物友善的城市,我们不当轻易对动物友善政策“开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