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公顷棕地仅11公顷建屋 多少年后才能上楼?
规划署周三(3月31日)对外公布第二阶段棕地检视结果,在290公顷范围当中,只有73公顷可作各项发展用途,当中新选定具潜力发展公营房屋以作可行性研究的棕地更只有四组共11公顷。可发展土地占检视面积范围的比例相当小。
民间倡议优先发展新界棕地,规划署进行相关研究,统计出1,579公顷棕地,当中有700公顷可探讨发展潜力。坊间期望透过发展这700公顷,既可以令凌乱不堪的棕地作业得以终结,也可以释出公营房屋及其他经济发展用地,减少循填海和动用郊野公园土地的方法。然而,在两阶段研究450公顷过后,结果教人失望。
73公顷发展11公顷建公屋
日前署方公布中度发展潜力的290顷棕地的建议用途。这批棕地位处新田、落马洲、文锦渡、部分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及元朗南发展、牛潭尾、流浮山及龙鼓滩南部等。当中有11公顷适合发展公营房屋,连同周边土地,只找到四组棕地群兴建一万公营房屋单位,另有62公顷棕地已经或将会涵盖于其他规划用途,两者合计73公顷,占290公顷的25%。
署方去年3月先就被定为高发展潜力的160公顷棕地公布建议,得出36公顷适合发展公营房屋,连同周边土地,只找到八组棕地群兴建二万公营房屋单位,另有25公顷棕地已有其他规划用途,合计61公顷。
两阶段合计,在这450公顷当中只有134公顷能有新发展。署方另备有250公顷低发展潜力棕地名单,但当高及中发展潜力的棕地也只筛出一成建屋,外界实难期望被评定低潜力棕地能有甚么改变。
总的来说,在700公顷研究范围当中只有不足两成能有新发展,实在匪夷所思。外界难以了解署方挑选准则,政府回应部分地段难以接驳外面主要道路、棕地位置分散、难以整合、夹杂于已发展的用地之间或保留原有棕地作业等,又强调合计有逾860公顷棕地可以发展新用途。
选地机制欠透明 建屋期过长
但即使个别棕地难于发展,照理不至于占去研究范围的大部分。《香港01》等的媒体和民间团体曾跟进第一阶段棕地群检视结果,发现选址没有包含地产商持有、面积较大的土地,而部分就毗邻发展商土储的棕地,令人忧虑政府仍然倾向公私营合作。政府后来强调个别土地业权状况并非考虑因素,没有避开发展商土地储备,但当第二阶段结果找到的公营房屋用地仍是稀少,反而要借助周边土地才可兴建一万单位,此等猜疑势必再度浮现。署方的挑选方法必须更公开透明,以示其有心觅地建屋。
除了棕地挑选准则欠透明外,规划署订下六年内把棕地变成“熟地”,时间未免过长。计及三至四年的建屋时间,市民要最快要等十年时间才见证单位落成,公屋轮候队伍缩短无望。政府必须想方设法合并前期工序,在保证单位质素的前提下加快建屋步伐。
收回棕地以重整作业、还港人住屋空间是社会共识,政府亦早有《收回土地条例》动用,欠的只是规划官员的决心。政府必须重新检视覆检挑选公营房屋用地过程,争取整合地皮广建住房,解港人住屋困境,同时结束新界土地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