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真正身分是“雇主及剥削局局长”?
周三(17日)立法会会议上,有议员指疫情之下不少雇员被迫放取无薪假,批评政府未有针对自雇人士、失业人士提供援助。在此失业率高企之际,劳工及福利局罗致光却再次语出惊人,指疫情令雇主生意受影响,无薪假是反映市场变化,是一种“工作分享”。劳福局局长屡屡只站在雇主角度说话,有重视过疫情下的劳工苦况吗?
罗致光认为员工由五天上班变成四天上班,若不分享工作雇主实际可以解雇20%员工。员工放取无薪假,从数字上看来或许如罗局长所言,可以让企业在生意受打击时,继续维持企业雇员人数,避免雇主炒人。
只为雇主发声的劳福局长
然而员工放取无薪假后收入大减,甚至减至零,但他们既不会像被解雇般得到任何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有些亦因合约规定不能在期间另找工作。罗局长期望的劳雇双方携手面对,但实情往往是劳工站在弱势的一方只能“硬食”。去年2月“富临皇宫”便有员工签署放取无薪假及停薪留职的通知书后,随后三个月均未能复工,而无薪假期间工友更发现他们的职位已被人取代。
不论无薪假有没有罗局长口中“工作分享”的效果,劳工因此而收入大减的事实本身便需要正视。罗致光作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却没有站在劳工的角度看待事情、解决问题,帮助收入受打击的市民渡过疫情难关,实叫市民失望。
劳工权益不能只靠呼吁
在福利方面,局长亦没有尽忠职守。在放无薪假的问题之外,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等政策,政府仍每每认为政策应该在得到雇佣双方同意再作推动。其客观的结果便是,连看齐银行假、劳工假的政策市民也要再等八年才能看见成果。而取消强积金对冲的法案,局长每年也说“年尾提交立法会”,说了三年也未见踪影。
雇佣双方的关系本来就不对等,资方的权力和资本占优,在谈判桌上劳方也往往比雇主输蚀,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劳工及福利局保障雇员应有权益,平衡双方不对等的地位。可是罗致光经常反其道而行,往往首先从雇主角度思考,仅担心企业结业、不能负担开支,无视市民在疫情之下收入大减的现实。罗致光应该认清雇佣地位不对等的情形,知道只靠“互让互谅”不能解决劳工权益的争议。如果局长真的不明白劳工情况,而说出像“放无薪假只是工作分享”这样的话,那社会反讥局长应该也放取无薪假,和全港市民分享工作体察民情,也是自然之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