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公开记者身份证 社会须正视问题
一名警员周四(12月26日)在大埔执勤期间,故意将截查记者的身份证展示在直播镜头面前,涉嫌侵犯个人私隐,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翌日亦表示会主动调查。事件除了涉及私隐问题,警方应检讨做法外,也反映警民之间的敌对关系未见缓和。
周四大埔超级城内出现示威,一名网媒记者在直播采访期间,遭警员截查及检查身份证。该名警员刻意叫记者拍摄查证过程,随后将其身份证展示在镜头面前,等同泄露其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
警员做法不可接受
身份证号码等资料非常敏感,事关重大,例如可影响个人财务等。法律赋予警员检查身份证的权力,并非容许他们将私隐资料外泄。该名警员的做法引起批评,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翌日指出,事件在表面上已可能触犯个人资料保障原则,按照公署原则,公署会指示披露资料方纠正,如果事件令当事人受伤害或属严重事故,亦会考虑要求向事主道歉。
然而,正如黄继儿指出,该名记者的个人资料已经被公开及于网上直播,外泄一事其实已没有补救机会。其实私隐外泄在不少情况下,也是这样不可挽救,这亦正是私隐重要之处。虽然这次可能只为个别事件,但警方应该严肃看待问题,从严规管警队纪律,不能让事件再次发生。警方在事后表示,可向投诉警察课投诉,可能令人认为其未能正视问题之严重。
关系恶劣但非借口
另一个角度看这问题,个别警员这样做,反映出警察与传媒的关系紧张。在圣诞节前后的示威活动期间,不少传媒投诉被阻碍采访,被骂“黑记”等。周四在大埔采访的该名记者所属之媒体,亦曾被不少警员批评,故此该名警员如此展示其身份证,外界自然认为是出于他对该网媒的不满。
一方面,如我们以往指出,记者采访不能够阻碍警方执法,甚至变相帮助示威者。在这问题上,记者与其他市民一样,没有特权。但另一方面,即使过去半年警察及记者可能互有敌意,这也不能成为违规或违法的借口。在任何情况下,警员都不应该公开展示记者的身份证,泄露其个人私隐。
毋庸讳言,不少警员也是泄露私隐的受害者,个人资料在网上被公开,甚至因此而生活受滋扰。截至上周五(20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共接获及主动发现逾4,300宗与示威相关的个案,当中36%涉及警员及其家属,占比最多。就此,社会不能双重标准,而须一视同仁。泄露私隐的行径,不论是针对记者、示威者或警员、政府官员,社会都不应该容忍。《香港人权法案》第14条保障我们的私隐,私生活、家庭、通信等不得被无理或非法侵扰。捍卫基本权利,不能因为社会争议而偏废。但亦因为此,即使任何一方已成“起底”受害人,也不能够以牙还牙,泄露另一方的私隐当报复。
诚然,香港目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监警制度未完善、经济及政治矛盾待解决、违法示威要平息。但每个问题,我们都必须以务实之态度及冷静的头脑解决,若让情绪主导,只会令问题愈来愈复杂及纠缠不清,令社会蒙受不必要的内耗及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