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黄蓝二分并不理智 市民投票宜三思
区选在即,市民是时候运用宝贵一票,选出未来四年能为他们审议区政的代表。是届选举气氛炽热,不论是选民和参选者数目均是历来新高,足见社会力求改革的意志,自然为社会乐见。但教人忧虑的是,近月风波将区选彻底政治化,市民投票的审则似乎再不参考候选人的质素、政纲,而是其“黄”或“蓝”的政治标签。“01观点”多次指出,区议会乃为主责民生、社会资源管理事务的组织平台,市民须小心不要被意识形态所“绑架”,忽视其他区议员重要的素质,避免将选票所托非人,恨错难返。
投票不可取决于意识形态
虽说民生即政治,但区议会的功能绝非如立法会般处理制定法律、监察施政等“大政治”,而是聚焦地区发展,处理民生及社区资源分配等事务,故区议会绝不应为政治意识形态斗争的场地,不论是参选人或选民亦不宜将政治议题过分放大,导致社会民生议题惨被“骑劫”,不利社区健康发展。
最近两届区选选举气氛炽热,不但登记选民数字屡创新高,同时更有不少政治新面孔出选,挑战地区“老大哥”,当中也有真心投入社区事务的新生代,既为选举,也为地区发展带来新气象。本届区选更是首次录得零“白区”,即全港452个选区均无自动当选的情况,当中固然包含有人发动“反自动当选”运动等政治操作,但选举中出现竞争,使选民可以比较选择,也是件好事。
但教人担忧的是,区选却因政局变动愈见政治化,2015年区选正值占中运动之后,当时开始有不少伞后组织打着独立素人的旗号,挟一时无两的民气,尝试“踢走”传统政党代表;如今修例风波,社会进一步按意识形态二元分立成“黄”与“蓝”营,不少反建制参选人及选民正是以反“蓝”为纲,目标为阻止更多“蓝底”参选人赢得议席。
选举不是非“黄”即“蓝”
不少论者估计,修例风波将有助“黄丝”参选人的选情。问题是,这种由意识形态之争造成的亢奋,并不必然有助选出最适合处理区政事务的代表。若选民只因门户之别,宁愿选出根正苗“黄”、却不谙地区事务的参选者,亦不投票予扎根社区多年、具丰富地区服务经验的“蓝丝”,实属荒谬。因一时政治气氛刺激投票,却选出尸位素餐,无心服务社区者,社会早于2003年区选后领教过类似的教训,实在不应该重蹈覆辙。社会政治气氛当然会影响选民投票意向,但市民求变,何尝不与其选区代表庸碌无能有关?假如选民因政见之别,将选票投予将政治议题带入社区,却无心协助地区发展者,又如何推动改变,带来具建设性的改革?
说到底,评定一个区议员能力的根本标准,仍在于他/她是否实实在扎根社区,做好地区服务,甚至推动区政改革。这些能力与年资当然不划等号。正如前述,一直有不少区议员在缺乏竞争下自动当选,纵然看似经验丰富,政绩却乏善可陈,不仅消极参与议会讨论,甚至在平时也难觅踪影,只在选战前后才“蒲头”。这种尸位素餐的人根本不配成为区政代表。在硬币另一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没有经验的新人,在成为区议员后积极发挥应有角色,上届便有几名“伞兵”当选区议员后表现得好评,例如杨雪盈、鄘葆贤与徐子见等等,证明经验可以累积,热诚与能力才是做好区议员角色的根本因素,有志者必须愿意认识与服务社区。
修例风波使本地现有政经体制的种种问题全面暴露,市民急切求变,希望运用选票能为香港带来改革,但也正因为社会亟需改变,选民更应谨慎善用手上一票,选出最适合推动地区发展的代表。选民不应任由意识形态决定自己的投票选项,不要让政治激情盖过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