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任人“抽水” 何不做好香港公民份内事?
修订《逃犯条例》引起的风波攘攘扰扰持续了逾两个月,“移民”再度成为香港社会热门话题。香港一向被形容为移民城市,谈起它曾经的经济奇迹时,人们津津乐道的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刻苦耐劳谱写的“狮子山精神”;然而,不同阶层的人多有想要“逃离”这个“只有生存没有生活”的地方的冲动,每当政治气压垄罩在维港上空,移民更是“热搜词”。
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否认,这场被扭曲的政治风波,重新挑起潜在不少港人心中的“抗中”、“恐共”心魇。于是,三十多年前香港走到十字路口之际的“移民”声浪再度响起。这其实是吊诡的事情。一方面,“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看似雄壮的口号成为示威者共同的话语,虽然许多人对其意涵恐怕不甚了了,甚至根本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但当中多少有点要“守护家园”的意思;另一方面,当团结成为这场运动的主旋律,唱反调的“走佬论”亦跟着水涨船高,当中,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相关讨论又重新走入公众视野。
回看历史,BNO于1980年代因香港前途问题而设立,英国政府1987年开始签发,让香港的英国属土公民申请,持有人可以续期,但回归后不再接受新申请,持有人的子女亦不可继承BNO申请权。回归后,BNO持有人可前往英国旅游或留学不超过六个月,毋须申请入境许可,但持有人没有居英或在英工作权。
不少港人将BNO视为“光明前景”的通行证,但显而易见的是,BNO更像是一本待遇较优的旅游证件,而且,仅此而已。事实上,英国从来没有想过要给予香港人一个完整的公民身份。上世纪八十年代,不少港人面对前途问题产生信心危机,遂争取居英权,但在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中,英方就已表明香港人将不会获得英国的居留权;而在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后,香港再次出现移民潮,多名行政局议员亦多番前往伦敦向英国当局游说,希望英方承担起对港人的“道义责任”,但英国政府担心太多人涌到英国定居,最终在1990年批准了一个折衷方案,只容许小部份香港人取得居英权,令不少港人大感失望。
辨清政客的虚伪
有趣的是,在事隔多年后的今天,香港陷入紧张局势,有隔岸观火的英国政客与政论重提BNO,借机“抽政治水”,惺惺作态。上周二(13日),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图根达特(Tom Tugendhat)在Twitter发文称,英国政府应该给予持有BNO的港人完整的英国国籍,作为对港人与北京僵持对峙的一种保障,让港人知道他们“是得到英方支持的”。
同声同气的还有《星期日泰晤士报》专栏作者Edward Lucas,他撰文主张英国可从BNO入手向港人“施援”。只是他较图根达特“吝啬”,只建议让BNO持有人在英国逗留时限由半年增至五年,让他们有足够时间申请居留权,而不是直接给予国民待遇。对Lucas而言,此举可藉处理香港问题,将大不列颠的影响力延伸。《太阳报》甚至在社论指出,唐宁街宜让香港较精英的一群移民英国。
对于上述言论,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形容,此等英国政客虽然活在21世纪,但头脑仍留在殖民时代,可谓一语中的。图根达特辩称,改变英国海外公民的身份是英国国会的主权,与其他人无关。图根达特这番说话或许不无道理,但在英国为了优越感及控制欧洲移民而陷入脱欧乱局的今天,明眼人也能看出放宽BNO移民资格的声音,只是英国政治身份作崇。也难怪东京国际大学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教授李克贤分析指,英方此举“是一个姿态多于实际作用”。
港人在这些姿态中需要认清的是英国政客的虚伪。从1980年代开始,部份港人就已出现争居英权的呼声,如果英国真的有心给予香港人一个完整的公民身份,怎么可能逾四十年而没有寸进?这个酝酿的过程未免太长。若要说图根达特此次的提议有何价值,莫过于点出“海外公民身份,在很多方面形同二等公民”的事实。因此,港人或许是时候对英国公民身份不切实际的幻想,划上句号。
“香港公民”倡议
【香港公民.倡议(二)】外国人可投票、参选、享福利 公平吗?
真正以香港为家
然而,我们也明白BNO议题所反映的身份焦虑,这多少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句口号里感受得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八个字是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2016年提出的口号,梁天琦当年提出不切实际的“港独”主张,结果被褫夺参选资格,后来更因参与旺角骚乱系狱。对于“港独”,《香港01》早就指出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黑色幽默,经过了几年的沉淀后,香港社会也已走出了幻想,在反修例运动中,绝大多数参与者对这两个字是何等的“政治不正确”显然有清晰认知,在示威者活跃的网上讨论区,便曾有人善意提醒不应乱提。
撇除“光复”口号的历史渊源,学者陈韬文与前问责官员邱诚武日前与八间大学学生会代表对话后,在报章撰文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察,即年轻人讲述对其理解时,往往表达了一个意思,“就是要恢复香港的‘光辉’,就有如屋企乱糟糟,‘要改革屋企、改善屋企’,要还原‘属于香港人的香港’。”我们不认同一些激进示威者在运动的破坏行为,但为香港新一代对这个家的热爱感到欣慰。不少研究者指出,反修例运动的主体是十几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比起那些对BNO念念不忘的人来说,他们守护家园的情感恐怕更真挚——现实点来看,他们许多人本就不具备申领资格。
任何一个社会必须由与他风雨同舟的人一起负责。《香港01》曾倡议建立“香港公民”制度,目的便在于让香港人更深入了解“香港人”的内涵,真正成为香港这个家的主人,而毋须舍近求远争取一个外国二等公民的身份。
在香港特殊的历史脉络下,香港人现在一般是指“香港(永久)居民”。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永久居民并不等同于公民。以一个国家而言,当地人往往指当地公民,他们能在该国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社会福利,同时需要履行作为社会成员的义务。强调公民与居民的分别,是要填补现时香港政治社会制度的漏洞。任何人有志于成为群体的一分子,应该可藉公平合理的渠道加入;但与此同时,不愿意成为群体一部分的人,香港应该依然欢迎他们参与建设社会,但就不应该让他们享有特定公民权利,包括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担任重要公职等政治权利和全面社会福利等等。
全面认识一国两制
香港并非国家,提出“香港公民”难免引来非议,然而我们认为,香港得天独厚的制度设计使得这一构想并非空中楼阁,而是为打造真正体现“本土”价值的公民社会创造了条件。直白地说,这个制度设计就是“一国两制”,它赋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香港享有异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社会制度,保留了完善的法治系统,也拥有有序发展民主政治的权利,这都为香港构建一种有别于中国其他地区的公民身份创造了基础。
“一国两制”为创建“香港公民”身份打下了基础,而要确立“香港公民”,前提则是全面而准确地认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在这一制度框架下香港是什么、不是什么。令人扼腕的是,回归二十多年来,香港社会长期以“河水不犯井水”的消极态度看待“一国两制”,视之为区隔香港与内地的屏障,其祸害随着两地社会交往的增加与经济关系的变化而日益明显,形成无法轻易修补的中港矛盾。《香港01》早就明确指出,香港人必须对香港的宪制地位有清晰深刻的认识,要积极地看待“一国两制”,认清“融合”与“自主”并非对立。香港在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时刻的当下,维持自身制度特色之际加强与内地的经济融合,甚至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香港也许真的需要一场“时代革命”,但它不应该流于空洞无物的宣泄,而是该被赋予充实内涵。我们深信,让生存在这里的人“找回生活”是个中真义,用经历了这场大风大雨的政府与社会终于找到的共同语言来说,就是要解决深层次结构矛盾,构建可让市民大众安居乐业的公义社会。“香港公民”的确立,让以此为家的人成为这座城市的真正主人,专心贯彻“一国两制”,践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