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借难还”问题多 放债行业应全面规范
“借钱梗要还,咪畀钱中介”此广告字句,相信大部分市民都不陌生。近年财务公司成行成市,去年已达到2,153间,年度贷款额达到9.8万亿。当中部分公司滥批滥借,使用不良经营手法,亦有放债人透过广告掩饰借贷本质,鼓吹过度消费,向市民灌输不良理财观念。当局须全面检视相关政策及法例,收紧财务公司的发牌制度,加强对借贷广告的规管,修补监管漏洞,保障市民权益。
现时,银行借贷归由金融管理局管辖,并受《银行业条例》和《银行营运守则》规管,对于借贷的对象、金额、形式等都有明确规定,条例同时赋予金管局一定权力,监管银行借贷业务,例如就其按揭贷款作资产及入息审查,确保借贷人有足够还款能力。但由于审查严格,一些财务状况较差的市民,通常会到财务公司借款,或通过中介公司向放债人借贷。
财务公司发牌门槛低
然而,财务公司不在金融管理局管辖范围,仅受《放债人条例》约束,监管力度不足。该条例于1980年实施,用以监察财务公司的不合理高息借贷。但条例多年来未有作出重大修订,仅曾于2016年收紧,当中仍存在不少漏洞。财务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生态已随时代改变,旧有的条例难免不合时宜。
例如第24条规定,任何人(不论是否为持牌贷款人)以超过年息60%的实际利率贷出款项,即属违法。而年利率低于60%,但高于48%,法庭则可推定为敲诈,有权重启相关交易和条款。财务公司只是借贷市场的补充放债者,借贷对象一般是小型客户,条例规定的年息上限明显偏高。但此利率水平自订立以来,并没有作出调整,当局有必要按现时的社会及经济结构,检讨当中是否有调低空间。
另外,财务公司的发牌门槛过低,相关的监管制度未能从根本上打击高利贷和不良放债业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对申请放债人牌照的资本无最低要求,申请者只须向公司注册处和牌照法庭缴交合共约1万元行政费用,再向警务处牌照课放债人牌照组递交申请书及陈述书,取得许可后,便能够获得牌照,整个过程仅需时约三至四个月。由于申请牌照成本低,财务公司若营运失当,结业后只须申请一个新牌照,便能够重新经营。过去5年,持牌放债人的数目由2014年的1,309个上升至2018年的2,153个,增幅高达64%。财务公司数目大增,或会加剧良莠不齐的情况,政府有必要订立注册资本,限制放债人申请牌照的次数,提升发牌门槛,保障市民权益。
财务广告泛滥 影响理财观念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于电视广告大肆宣传,以“特快批核”、“卡数一笔清”、“毋须身份证明文件”等手法作招徕,以掩饰借贷的负面影响,吸引消费者借款。加上互联网迅速发展,财务广告于社交媒体涌现,令规管难度提升。广告通过“洗脑式”播放鼓吹消费,向年轻人灌输借贷享乐、“先洗未来钱”等错误观念,增加他们陷入非理性消费及过度借贷的风险。
2016年,政府更新放债人牌照条件,持牌放债人必须在其财务广告中,包含处理投诉的热线电话号码,以及“忠告:借钱梗要还,咪畀钱中介”的风险提示字句,提醒市民慎防过度借贷。加设标语的初期或具一定成效,但久而久之,广告商用尽千方百计减低标语的影响力,甚或将警示字句匆匆读完,令观众难以接收到清晰的警告信息。去年有政党调查发现,高达73%受访者认为近年财务公司广告鼓励过度消费,而逾半人表示现时广告宣传的忠告字句不足够。其中,有17%受访者表示自己或家人有向财务公司借钱的经验,当中透过“广告或街上传单”向财务公司借钱的受访者最多,共占23.8%。
虽然,政府已推出一系列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包括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和消费者委员会合作,推广审慎借贷的信息。但财务公司的借贷广告铺天盖地,当中不少更以年轻人为主。现时政府的公众教育始终未能全面抵挡五花百门的宣传手法,要避免广告向年轻人灌输不良理财观念,始终要对借贷广告的内容作出规管。
放债行业须更全面规范
广告是推销商品的途径,一刀切禁止财务广告会妨碍业界的营商自由,然而香港可参考外国政策,收紧对借贷广告内容的规管,避免广告对市民灌输错误理财观念,陷入过度借贷的危机。例如日本于2006年修订《贷金业法》,以对付财务公司的不良经营手法,当中对放债人广告实施更严厉的规管:广告内容必须包括实际利率,禁止作出误导陈述,并且不得以缺乏还款能力的借款人为对象。自措施推行以来,日本多重债务的借款人(即最少有5笔债务者)数目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减少48%至约44 000人。
借贷本应是受管制的活动,但目前政府并无规管整个放债行业的机构,只由受牌照法庭、警务处及放债人注册处规管,主要处理发牌事宜;而金管局亦只限于保护银行体系稳定,财务公司并不在其管辖范围。私人贷款泛滥,容易诱发各种社会问题,包括理财不善的破产数字增加等。政府应在问题恶化前,对放债人业务作出全面管辖,遏止过度借贷的问题,保障市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