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2019】延期年金扣税遭滥用 折射香港荒谬退休政策
香港政府经常使用“财技”及“扣税”之类的技俩,来包装对基层市民来说实际上是空空如也的退休保障组合。在上月初(4月1日)生效的延期年金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税,就是个中“表表者”。
“01观点”早前已经撰文批评,基于简单低税制,如果想获得“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税务扣除上限的六万元,其主要受惠者是高收入人士,至于相对低收入人士能享受的优惠,近乎微不足道。政府的措施只不过是帮助高收入人士进一步夯实其退休生活护城河,却置社会弱势人士的退休需要于不加闻问的地步,可谓极尽凉薄之能事。 至于可扣税延期年金的部分,最近又被传媒踢爆,有保险公司利用政策漏洞,推出可在5年后100%退回本金的产品,让投保人可以节省缴税,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增加现金流,缔造“双赢”,但牺牲的却是库房和公众利益,以及违背“鼓励公众定期作小额储蓄,以便退休后获得稳定的收入”的政策原意。 平情而论,市民利用一些合法手段节税,是人之常情。归根究柢,问题根源仍然是香港政府沉迷于“退税思维”的思想毒瘤。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政府若不从根本扭转得过且过的“财技”手段,真正承担起市民退休生活保障的应有责任,这种资源用不得其所的情况只会无日无之,形同鼓励市民钻漏洞,变相惩罚老实不耍手段者,而库房亦沦为被醒目仔和保险公司“上下交相贼”之下的提款机,社会更无公平公义可言。
退休年金变短期储蓄保险 纳税人埋单 官员聪明反被聪明误 根据政府官员今年1月在立法会会议上的介绍,所谓“年金”,指的是“长期保险合约”,投保人透过缴付保费,以享稳定现金流。年金每次派发的金额包括本金以及利息(投资收益)。 年金又可分为“即付年金”和“延期年金”两种。第一种即付年金,是指投保人需要一次过缴付一笔保费,但投保后便可即时领取年金收入,例如由港府全资拥有的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早前推出的“香港年金计划”便属于这种。 另一种“延期年金”,则不需一次过缴付保费,投保人可先分期环比缴费,提供保险公司一段累积生息的时间,再行领取年金收入。举例来说,市民投保一款延期年金,可以先供款五年,供完五年后便可停供,但要再给保险公司五年,即凡十年的“累积期”,迄第11年再开始领取年金收入,进入“年金期”。 视乎年金期的长短,又可细分为“终身年金”和“定期年金”两种。终身年金是保险公司须派发年金至年金领取人身故;至于定期年金,则是指保单已订明年金期的时限,例如15年、20年,或直至100岁等,不一而足。 今次被传媒批评指可被用作避税的年金,就是扣税延期年金。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是巧妙地偷换概念,将“延期年金”的退休储蓄功能,变成单纯的短期储蓄保险。虽然涉事的中银人寿指,监管当局的认证准则要求保险公司不会因为保单持有人提前终止保单而获利。不过,保险公司精明的地方在于,他们利用政策漏洞和节税诱因,可以不费一分一毫就吸引市民定时定候供款,同时保险公司并不用为这些供款付出任何成本,等同享受“免费钱”。就算保险公司只将这些钱放在银行,也会有利息,真可说是“空手套白刃”的最佳典范。 根据某间保险公司在网上提供的“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税项计算机”,假设一名市民在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每年缴付六万元保费,并按12%税率计算,估计每年可节省税款达7,200元,即将“税率”完美地转化为“回报率”,对相对高收入的人士来说,便可轻易地获得远超一般市面上短期储蓄保险的回报,但却是由全体纳税人为这些聪明人“埋单”,政府库房成为特定阶层的“提款机”,完全违背常理。 我们一直以来不断批评以罗致光为首的政府社福政策制订者,应该及早迷途知返和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不应再以“退税”手段回避现实,更不应该自作聪明地利用“财技”手段堆砌出一套不堪一撃的退休保障组合,否则机关算尽,最终仍将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作自受。如今看来,竟一语成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