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前瞻】60至64岁长者综援差额未补足 陈茂波欠债应还钱
政府已于2月1日正式将申领长者综援门槛由60岁上调至65岁,虽然政府会为参加“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支援计划”的60至64岁长者发放1,060元“就业支援补助金”,金额等同健全成人综援和长者综援的差额。不过,长者综援对长者的保障并非只依赖3,585元的“标准金额”,还有一系列特别津贴。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将在周三(2月27日)发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这是政府一次难得的机会补偿受影响的60至64岁长者,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特殊津贴占长者综援总金额比例近四成 对长者生活影响重大 根据立法会讨论文件,这些特别津贴可分为(一)房屋及有关津贴、(二)家庭津贴、(三)医疗及康复津贴、(四)照顾幼儿津贴,和(五)就学开支津贴等五大类别。当中细项包括:租金津贴;水费及排污费津贴;租金按金津贴;公共房屋的水、电及煤气/石油气按金津贴;搬迁津贴;电话安装费津贴;每月电话费津贴;交通费津贴;殓葬费津贴;特别膳食津贴;医疗、康复、外科及卫生用品的费用津贴;眼镜费用津贴;和牙科治疗费用津贴等等。 根据政府在2015年的数据,连同标准金和特殊津贴,每位申领综援的长者平均领取综援总金额为每月约5,500元,特殊津贴占总金额的比例为38%。大部分特别津贴以实报实销方式发放,但部分津贴亦设有上限。 如果60至64岁长者被视同健全成人,可申领的特别津贴就只剩下租金津贴、水费及排污费津贴、殓葬费津贴、照顾幼儿津贴和就学开支津贴等五种。劳福局局长罗致光在2月11日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被问及会否补回特别津贴时,指由于在2月1日前正在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长者不受影响,故毋须补回。 罗致光运用“语言伪术”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在2月1日后年届60岁的长者已失去申领原先长者综援下特别津贴的资格,又以行政程序为由拒绝暂缓执行有关安排,可谓维持其一贯的凉薄表现。
与其“派糖”锦上添花 不如补回特殊津贴雪中送炭 事实上,政府当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也承认截至在2018年12月底,综援的整体个案数目创2000以来新低,当中因失业和低收入而领取援助的个案更分别是自1996年和1997年的低位,较历史高峰同样下降约八成。综援长者个案更在香港人口急速高龄化的大环境下不升反跌,在过去五年下跌约6%。与此同时,综援金额自2007年便基于社援指数不断调高,可见特首林郑月娥在担任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主席时发表的《人口政策——策略与措施》报告,当中提及“检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会否减低年长人士继续工作的意欲”的疑虑并无事实根据。 政府预计在2018/19年度综援计划的经常开支约200亿元,其实已经远少于同年政府为宽减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四季差饷“派糖”措施所花费的433亿元。更何况根据政府在1月28日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截至2018年11月底,正领取综援的55至59岁人士当中约七成属身体欠佳或残疾人士,即将来有机会被政府定义为“健全成人”的60至64岁有需要领取综援长者,其实所占案例本来就不多,更何况特别津贴本来就是长者应有的保障,陈茂波与其为富者锦上添花,何不为这批被剥夺保障的60至64岁长者雪中送炭? 林郑既然可以“就业支援补助金”的名义补回1,060元标准金的差额,若陈茂波利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补好补满”,相信市民断不会吝啬自己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