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启思、潘熙、张耀良被拒到北大授课 是否有人“做多咗”?
大律师公会一直与北京大学合办法学课程,据称双方合作良好,惟近日大律师界流出消息,有两名大律师被拒到北京大学授课,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欲北上出席结业礼、“顺道”查询两同僚不获准讲学的原因,也惨吃闭门羹。虽然理论上大学有绝对权力决定谁能授课,外界不易置喙,但若戴启思的说法为真,即两位大律师连为何无法讲课也不能知晓,这就难怪外界揣测,当中涉及意识形态审查。
自2011件起,香港大律师公会便与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合作,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办《普通法精要.公法》课程,由香港大律师主讲,于周末以小班形式进行。据称,课程得到基本法委员会、港澳办、中联办、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司法部等机构支持,甚至被形容为“在‘一国两制’下探索并推动内地和香港法律合作与互动的典范”。
然而,据戴启思所言,就在今年五月,北京大学致电大律师公会,点名反对两位公会成员(有消息指该二人为资深大律师潘熙和大律师张耀良)到京授课,且理由欠奉,这就难免令人推测,校方“对人不对事”。
潘熙是司法覆核专家,曾代表“长毛”梁国雄挑战男性囚犯须剪短头发的规定,也曾在政府司法覆核梁颂恒议员资格一案中,为梁颂恒辩护,其本人更曾于2015年联署声明,指人大“831决定”有违“真普选”原则。至于张耀良,他同时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创会成员,其本人会在北大课堂中教授法治、公义理念。观乎二人背景,已教一般人想到他们被拒到北大授课的原因,或与个人理念有关。事实上,张耀良早前(27/8)接受D100节目访问时就表示,公会曾向北大法学院教授强世功了解今次事件,对方透露他本人也受到中联办与港澳办方面的压力。如此一来,舆论的猜想,大概与事实相去不远。
更夸张的是,公会主席戴启思欲参加课程结业礼、“乘机”向北大查询事情,也遭拒绝(戴启思原话是“a phone call from the university gave the message that I must not come”);就此,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猜测这和戴启思反对“一地两检”有关,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也直言此事“一点也不奇怪”。
叶刘和曾钰成的意见是基于猜想抑或“风声”,外界无从判断,但社会不应同意将严格的思想审查套用至中港两地的学术交流,甚至用见怪不怪的态度看待之。先不论中国国情若何,随着中国在世界的地位愈见重要,让中国的法律学生认识普通法,绝对是一件好事,而经香港的大律师作桥梁,除可助中国学生认识香港法律制度,也能让香港的大律师借着与北大师生讨论与思想对碰而认识国情,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好事。
即使负责讲课的大律师个人不同意“831决定”或“一地两检”安排,但真理愈辩愈明,而且即使他们如何雄辩滔滔、提出他们个人相信的理据,也不能改变人大决议具最终决定权这事实。北大法学院学生可不是毫无法律知识与判断力的小孩,主事者又何须惧怕这些香港大律师到北大讲课?况且,纵使他们的某些看法与官方结论有落差,他们依然是在中国宪法与基本法框架内立论,而不是假借“学术”之名,宣扬危害国家安全的错误讯息;北大的举措,与禁绝向某类“学者”提供宣传平台,有本质上的重大差别。现在戴启思等人被拒到北大,自然遭人拿来大造文章,谓之思想审查、箝制学术交流,这对促进中港互相认识、消除隔阂,又有何好处?
这点简单道理,其实很多人都了解,为何有人明知不应为而为之?这倒是不易参透的事情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行事手法不值得认同,否则有碍的不止学术交流,更是香港人心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