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地震】沙中线烂透 政府要收拾残局 必须做五件事
政府踢爆港铁再三隐瞒红磡站工程问题,连调查报告也造假,港铁是事件主角,知情不报,不负责任。管理层下台,主席马时亨还称“好有责任感”、展现问责精神,在特首林郑月娥挽留后,再坐一会,面皮厚如城墙。那边厢,政府在监管铁路工程和控制开支方面亦失职,官员过度信任港铁工程团队,加上以服务经营权模式兴建铁路,未能及早发现失误,导致问题催生。
短期内,政府必须:
一)全力调查文件涉嫌造假、采取凿墙验钢筋等方法检查各项问题;
二)向港铁追讨66亿元管理费;
三)向承建商礼顿追究包括刑事的责任。
长远而言,政府要改革铁路管治体制:
四)政府要重掌监管铁路兴建的角色,更不应再以服务经营权模式兴建铁路;
五)设立保护吹哨者法,维护公众知情权。
有指警方正进行刑事调查,并拼在红磡站总承建商礼顿怀疑要求分判商剪短钢筋一案。政府早前也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当丑闻愈揭愈深,事情也愈见明朗,港铁管理乏善足陈,不配收取管理费,政府必须讨回已付的 66 亿元,并停止再缴付余数。政府亦应狠下决心,凿开石屎墙抽验钢筋,检查工程有没有隐患,以免日后增加沙中线启用后肇祸的风险。
沙中线的管理费,源自政府与港铁的委托协议。政府拥有沙中线,并委托港铁建造项目、测试及试行运作,港铁就提供管理和监督服务。因此,政府要负责支付工程建筑费,也要缴付项目管理费给港铁。项目管理费主要用来支付工作人员的薪酬,总额为工程费用的 10.5%。港铁资料显示,项目管理收入过去每年约十亿元。截至今年五月,港铁总共收取了 66.09 亿元管理费。 |
路政署监管不力 只怪太信任港铁
路政署署长钟锦华坦言,红磡站承建商和分判商的陈述有差别,署方已经对沙中线管理层失去信心。如此言论,固然反映港铁及承建商隐瞒问题,知情不报,但路政署监管不力,也是事实,不能置身事外。
在体制上,路政署设有铁路拓展处,实施铁路项目和规划香港未来的铁路扩展,并宣称密切监督港铁公司的工作。然而,政府选择以服务经营权模式,委托港铁成为“项目管理人”,兴建高铁及沙中线。路政署担当“核实监督者”(check the checker)角色,透过会议和报告了解进度,减少直接监察。
在提交给立法会的文件,路政署列出一堆跟港铁的例行会议,例如每月举行“项目监管委员会”、“项目统筹会议”,又跟运房局局长举行“项目进度会议”。署方又聘请监察及核证顾问,协助署方进行监察工作和定期审核。
事后回看,路政署依靠会议把关的做法,建基于对港铁充分的信任,相信港铁如实记录工程事项和工程人员操守,只是一厢情愿。也因为这份信任及项目建造安排,路政署分管铁路监督的资源就很有限。截至去年三月,铁路拓展署共有46名工程师,骤眼看不算紧绌,但他们要同时兼顾高铁及沙中线项目,以及推展新铁路项目。连前运房局局长也坦言管理人手明显不足,不能深入监督。
更重要的是,高铁延误调查报告已经罗列路政署把关不力的弱点,此时会展站工程才动工不久,为何政府仍然重复犯错?为何传媒记者取代了路政署的功能,比官员早一步得悉失误?港铁的通报机制早已失灵,路政署也错过直接介入,核查施工进度,及早发现问题的时机。路政署在土瓜湾及会展站事故公开后,后续措施仍然是不断加强汇报,等待通报,相当被动,近乎无计可施。路政署不能再坐以待毙,必须要求未来工程要增加实地巡查次数。
政府须摒弃服务经营权模式 最终要回购港铁
“01观点”早已提及,港铁的大股东是香港政府,但政府放弃监督,俨如巨兽不受控制,最后港铁和政府的声誉也扫地。政府唯有回购港铁,减少偏重地产商务,专注铁路营运,才能令港铁重拾为香港服务的目标。
日后铁路工程,要摒弃服务经营权模式。在高铁及沙中线一役,政府要为港铁工程开支“包底”,沦为提款机,偏偏索偿额则设上限。再者,正如上任运房局局长张炳良反思,此模式建基于政府信任港铁的能力和表现,并认真履行合约监管及工程协调的责任。
今天港铁坐拥雄厚资金和实力,有力自行兴建铁路及向外集资,即使改回拥有权模式,也不必然导致上盖物业归予港铁,政府可以把铁路发展和物业发展分离。
《香港01》引述消息,政府计划强化运房局、路政署、运输署等部门对港铁的监管力度及范围,算是迟来的改革。此外,政府必须为保护告密者立法。全靠知情者透露传媒,现任运房局局长陈帆及公众才知悉沙中线工程风波。如果有完善的保护告密者法例,当沙中线工程员工和监工知道钢筋被剪,向上司举报又不得要领,他们或许更早就上报政府以至传媒,阻止更多同类个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