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补地价制度不改 政府利益输送恶名不灭
土地供应大辩论开展,除了粉岭高球场去留外,过千公顷的农地和棕地也是焦点,当中牵涉公私营合作及补地价制度。中原集团主席施永青今早(5月2日)指出,发展农地从来需要公私营参与,只需各司其职。在补地价议题上,政府可策略性协助发展商,加快审批程序,并设定施工限期,免得长期有地不用。
然而,政府过往公私营合作发展的经验,无以令公众信服程序公正,偏袒地产商的例子不鲜。假若香港不纠正更根本的土地分配制度不公,再多的土地辩论也是浪费时间,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恶名长伴政府。
政府往绩斑斑 难再取信于民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的 18 个选项,其中之一是运用私人土地,包括公私营合作。要洗走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棕地带来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恶名,施永青今早在电台节目指出,政府规划土地时不应考虑土地业权谁属,按社会大众需要分配公营及私人住宅。官地宜优先运用,私人发展商随之发展手上地皮。当政府在审批私人农地改划用途时,可要求发展商业主在限期内建屋。
理论上,施永青的建议没错,但只要翻查政府过往经验,政府偏袒地产商例子绝不少见,也担忧未来仍会继续。“01周报社论”重提天水围的新市镇发展时,港英政府与发展商联合发展,并签署协议,天水围公屋的商业发展不得威胁发展商,一大恶果就是天水围一直没有公众街市。回归后,政府未有公开招标就把数码港发展权批给盈科拓展,又批准地产商以建造马湾公园代替变更土地用途的补地价金额。此外,新界东北发展一役,政府最初宣称以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收地,后来食言,以公私合营方式收地。因此,市民对公私营合作充满疑虑,并非媒体渲染,更非无的放矢。
关键问题之一,是政府规划时配合业主拥有的农地位置吻合,施永青提到的“不应考虑土地业权谁属”,过往甚少实现。另一关键,是补地价机制犹如黑箱,而结果往往是政府“卖大包”,把大部分土地收益的利润流向地产商口袋。
补地价过程黑箱 改革未能释疑
《香港01》去年报道,补地价程序过往只有地政总署九人小组负责,既无独立专业人士参与,公众无法知悉厘定金额缘由。再者,发展商售楼利润大幅偏离地政总署的20%利润比率指标。这在于评估补地价方程式,以当时市价为基础,楼市畅旺时,大笔楼盘增值的利润就可归入发展商口袋。若推算发展商过去十年共十个补地价住宅项目,把赚得的“超额利润”纳入补地价,估计库房可进帐472亿元。
政府在2014年推出“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改善补地价机制,但未获业界重用。那边厢,业界人士、学者以至智库早已洞悉漏洞,提出不同建议,例如改变估价会议的成员组成,加入专业人士参与,分期补地价以紧贴市况等,机制更公平公开。
对于民间批评,地政总署署长陈松青年初表示,会检讨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同时成立中央统筹小组,专责处理大宗发展的补地价项目,以加快建屋程序。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席黄远辉表示,公私营合作的土地,投入的公帑需要兴建等值的公营房屋,但可以得到公营房屋供应,私人发展商也要补足地价。不过,如何衡量等值,则未有详情。再者,对于如何更能掌握补地价的收入,加强补地价机制的资讯发布,官员仍然没有正面交代,难释港人对政府屈服地产商的忧虑。
大辩论只是兜圈 土地资源分配问题未解
正因如此,政府运用《收回土地条例》,重掌土地规划的主导,拨地分配公营房屋,再把适量土地透过拍卖,由私人发展商拥有并发展,来得公平。官员和地产界人士经常以诉讼不断,甚或强抢私有产权来反对动用《条例》,但实情是,政府每年也动用《条例》,不论是为展开公务工程或是重建楼宇,而且并非每次收地也旷日持久,反对一方的的辩词未免夸张。连当年主张停建居屋的前高官孙明扬,去年也撰文支持政府收地、由政府整体规划和布局,为何现届政府官员如此执着?
如今,土地大辩论的焦点集中在 18 个土地选项,但更根本的问题却没有触碰,那就是土地资源分配。囤地不用是浪费资源,补地价制度黑箱容易导致偏袒地产商,还有绝大部份土地收入只用作基建支出,变相抑制其他公共服务开支,最后,不断卖地也助长楼房商品化。“01观点”多次强调,政府的土地政策,应掌握土地房屋发展主导权,减少财团和市民在资源和权力的差距,让港人安居。只有依循这个理念做辩论,做咨询,才有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