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房屋政策乏善足陈 邬励德改革精神值得借鉴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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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公屋之父”的英殖时代工务司邬励德(Michael Wright)日前(26日)於伦敦逝世。50、60年代香港低下阶层的屋住环境极差,邬励德当时出任房协委员,积极推动改善公营房屋的生活水平,他提倡公屋须有独立厨厕,后来更成为著名的“邬励德原则”。经过近半个世纪,理论上港人的居住环境应该进一步提升;然而,现时港人不但“无屋住”,亦有不少人是住于生活环境极差的㓥房中。昔日香港的资源远比现在少,但前人仍能在有限的资源下,提出跳出框架的改变;今日香港“办法远比困难多”,港府官员不应再因循苟且,而要适时转换一下思考方式进行改革。

邬励德留在香港的不只“励德邨”这个名字,还有“励德原则”这个房屋标准。(黄永俊摄)

公屋数量不足、私楼楼价难以负担、环境无可再差的㓥房林立,这些香港房屋问题早已是人尽皆知的弊病。即便不拿出什么数据出来举证,相信在香港生活的人已有切肤之痛。近日,有房屋租赁网站出现一个位于旺角的㓥房,仅有40呎,月租叫价竟要2,900元;葵涌更发现只有30呎的㓥房,月租亦高达2,000元。区区斗室,仅足以安置马桶及梳化床,连躺下伸直双腿也不够。类似的例子在香港可能多不胜数,岂不表示今日香港的居住环境,堪比邬励德所处的50、60年代。

对比50多年前,今日香港的经济实力要强得多,人才亦更充足,而且在需要时又可向内地求助,各方面都更具备大刀阔斧进行改革的条件。现时香港房屋问题,“是不为也,非不能也”。间或有好事之徒指,不少港府高官坐拥多座物业,例如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夫妇就有近1.5亿物业,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亦有至少近1亿物业,因此这些高官实为既得利益者,乃为了一己私利,而故步自封。这种猜想固然无实际依据,但政府在住屋问题上久久不能痛下决心,从根本上应付问题,掩不住悠悠众口,也是咎由自取。

改革需要跳出现有框框的思维,不能一味依从既有方法办事。例如,对于香港的81万公屋户,政府的财政盈余理应足够应付多帮助公屋户。从2008至2015年间(除2009至10年度),港府一直代公屋户缴一至两个租金,但2016年开始,政府却取消了代缴措施,其重要理由并非财产能力,而竟是“免收住户租金对其他轮候公屋或居住私楼者不公平”,认为过往的措施已足够缓解市民压力。近日更有消息指,房协拒绝于今年其70周年免租,认为“对其他住户不公平”。

这种执着于表面公平的思维,对改善香港住屋问题,以至于民生,明显是没有帮助。从回归以来,房屋政策未见满意,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要改善住屋问题,不能再依靠一贯的“地产佬”思维,必须突破既有利益的枷锁,才能令香港人不至于继续蜗居有损尊严的㓥房、能以合理价钱觅得理想的住所。

房委会78万公屋户今年料加租一成,但政府已表明不会再代缴租金。(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