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单身人数趋升 公屋政策应跟进
本月15日,政府统计处公布了有关于过往15年香港结婚与离婚趋势的统计,数据反映近年本港的单身人士不断上升。2016年,15岁以上从未结婚、离婚、丧偶的男性占整体的38.3%、而女性更占44.7%;而1991年的数据,男性只有31%、女性只有34.8%,而且同比上升。单身人士的住屋需求与已婚家庭不同,基于未来香港将会有更多单身人口的趋势,政府宜早作准备,令长远公营房屋政策能与人口结构相配合,以免令单身人士成为房屋政策的边缘社群。
单人人士愈来愈多 住屋成问题
2016年的统计显示男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为31.4岁,而女性则为29.4岁,无疑较过去稍升。但未结婚数字趋升并非单纯因为社会晚婚,30岁以上未结婚者仍有不少。30至34岁未结婚者占49.4%、35至39岁占28.7%、40至44岁20.4%、45至49岁占16%,表示有不少人即便不是终生不婚,也是长期单身。
单身人士一样有住屋需求,当中收入较低者亦需要公营房屋。然而,公屋供应本身不足,上楼轮候动辄数年,加上轮候计分制度对非长者的单身人士极为不利。现时公屋非长者的一人申请与其他类别的申请者分流计算,并不属于“平均轮候为三年”的目标对象。根据房委会的资料,单身人士获分配离岛区公屋最少要423分,获分配市市区公屋则要427分。计算公式为:
(成功申请年龄 - 18)*9 + 轮候时间(月份)*1
45岁以上可加60分
按此公式计算,即便一到18岁合资格便申请公屋,至少要到48岁后才达到423分的最低门槛,轮候时间为30年。由於单身人士日渐趋升,我们可以预期将来会有更多单人人士申请公屋。政府如不早作打算,势将发展成严重社会问题。
公屋不足 逼使单身人士与老人对立
早于2016年11月,就有两名单身人士申请司法覆核,认为公屋分配机制违反《基本法》有关社会福利权的部分。案件于2017年被判败诉,裁判认为公屋为有限资源,安排有需要的人先入住为合理。固然裁判的讲法甚为合理,但归根究柢,单身人士上楼困难仍由于政府兴建公屋单位不足,无法满足市民需求。
单身人士所须的公屋类型为单人单位,与一般多人家庭所需的没有冲突,但却与独居长者所须的类型一样。现时长者一人申请公屋的平均轮候时间为2.6年,对比起非长者的一人申请简直有天渊之别。长者与非长者的单身人士长期争夺同类型的单位,但长者却拥有制度上的优势,变相令非长者感到受制度不公平对待;激进者甚至会将问题归咎于老人,认为自己未能上楼皆因老人霸住公屋。这种情况并不健康。
事实上,公屋每单位平均的居住人数过往也相应下跌,由2006年平均3.1人,降至2016的2.8人(相对私人房屋则维持不变)。有不少人将此数据解读为政府未有善加分配公屋,甚至将问题归咎于公屋宽敞户。例如“团结香港基金”发表的土地及房屋政策研究报告就引述数据指2001 年至 2016 年间,公屋单位增加 95,000 个,但公屋居民人数反而微跌 4,000 人。
但正如01观点以前所述,宽敞户形成与香港的家庭结构变迁有关。配合起最新公布的结婚统计数字,我们可以理解到这埋数字背后真正反映的是公屋单人户需求日增的事实。双人单位、多人单位当然可以比较善用空间,但如果政府或社会无视单人单位的需求,只著眼于多建多人单位,那只会令公屋无法更合适地分配,造成更多宽敞户或是单人人士无法申请公屋的问题。
故此政府在计划长远的公营房屋政策时,应多考虑人口结构的变动,让单身人士也可以置业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