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鼓励器官捐赠 先踢走落伍宣传
统计处早前发布最新一份《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报告书》,发现香港人整体对“器官捐赠预设默许机制”(后称默许机制)意见分歧,支持和反对者各占约三分之一,剩下的则表示中立或没有意见。对于器官捐赠此等善事,政府理应“择善固执”,除了游说大众支持默许机制,也应改变现行疲乏的宣传手法,以提升器官捐赠率。
在2015年,香港每百万人中只有5.8人在死后捐出器官,捐赠率在世界上处于偏低水平;与此同时,不少病人在轮候器官移植期间病逝,例如在2016年,便有20名病人在等候合适的肝脏期间离世。无可否认,香港器官捐赠率偏低的原因可以非常多样,除了“传统观念”此等老生常谈外,也有医生归因于人口老化和意外身故率低,以致遗体器官量少,继而影响捐赠率。
默许机制方向合适 政府应加强宣传
尽管如此,政府也不是无事可做,推行制度改革,便是政府应走的方向。统计处查问受访市民,假如政府推行默许机制,他们会否登记成为“不捐赠者”;就此,只有13%人指会有此行动,同时有近一半人表示不肯定。由是观之,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政府加强游说工作,争取这批人的支持,一旦推行默许机制,很大机会能提升捐赠率。当然,我们必须承认,默许机制也不是万应良丹,例如推行此制度的希腊和保加利亚在每百万人中便分别只有5.6和6.3个器官捐赠者,和香港相差不远,这很可能和当地的宗教文化有关。但既然统计处的调查发现近半香港人均没明言要成为“不捐赠者”,政府就应说服这批潜在的善长仁翁,支持器官捐赠行动和默许机制,勿让他们在将来成为“不捐赠者”一员。
话说回来,在是次调查中,有三分之一人表示愿意在离世后捐出器官,不愿意捐赠的更只有9.8%,那么为何现实中的捐赠率却是如此之低?我们固然能推诿于受访者说谎,但更实际的原因,则是政府的宣传策略疲乏,未能驱使人踏出关键一步,进行登记。举例来说,要捐出遗体器官,除了当事人的决定外,还取决于家属意愿;诚如立法会秘书处在去年的研究文件所言,虽然政府理解说服捐赠者家属的重要性,但却从没推出具体措施配合,恰恰反映政府是“明知而不为”。
FB内容沉闷 无法吸引年轻人关注
另一方面,政府筹划宣传活动时,没有考虑各个年龄群组的特质,也影响了宣传效能。调查发现18-24岁的年轻人中只有32.5%愿意在死后捐出器官,仅高于45-54岁和55-64岁这两个群组。理论上思想较开放的年轻人居然不大愿意捐赠器官,这点看似令人诧异,但只要我们看看政府的宣传工作,便可知一切其来有自。卫生署的推广工作,主要是在商场、医院、政府大楼等地摆设摊位,以及派遣宣传车,鼓励人即场登记器官捐赠,宣传影片亦不外乎由名人站在镜头前读出呼吁句子。事实胜于雄辩,现行的宣传根本未能说服年轻人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事实上,若政府要鼓励年轻人,何不多在大学宣传?此外,所谓善用社交媒体宣传,也不应是在Facebook开个专页,然后在里面放些沉闷的照片便算了事;当局应参考分别由环境局和食环署设计的“大嘥鬼”和“清洁龙阿德”专页,采用迎合新一代口味的推广手法,使年轻人关注器官捐赠这个看似属于年长者的议题。
“器官捐赠预设默许机制”的确是一个颇具争议的制度,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政府在这议题上有道德理据“择善固执”,多做宣传工作,说服群众接受默许机制,而在事成之前,也应改变现行的宣传手法,以吸引更多人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