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收费“先行先试”计划报告〉阅后报告

撰文: 贾文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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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声大、雨点小

这份〈“先行先试”计划报告〉共17页,包括正文6页,附件10页(部门名称及日期自占1页)。17页看似有一定份量,但读下去却发现内容不多。例如正文第12段“综合各持份者的主要意见”,跟第16至18段“整体观察”内容甚似,差不多只是换个形式、换个写法。

不知道这样的报告当局要花多少天完成。就当是本周初写好,距离4月1日“先行先试”计划展开也只是七个星期。报告说“在为期约两个月的试行期间”,不能算错,但也略嫌勉强。只在14个试点处所试行了七个星期,能有多少经验总结?

2、半杯水,空或满?

推行了不到两个月,当局就谈“‘先行先试’计划的结果”,有多认真可想而知。而结果是什么?在指定袋使用率方面,院舍、食肆和政府大楼等一般都全部合规,商场的使用率大致约七成,公营房屋及私人住宅“只有”约两成至五成多不等,“三无”大厦“只有”约两成。

数字是客观的,用字却不一定。两成、五成人取用指定袋是“只有”抑或“仍有”?考虑到政策不是强制执行,指定袋纯粹自愿取用,加上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不用理会,只得极小撮被选中的处所要参加,再加上只试行了几个星期,两个月时间还不到,甚至盛传连政府也打算搁置计划,无心积极推行,笔者看来这杯水是半满而非半空。这样也有两成、五成人取用指定袋,只要全港落实一年半载,数字岂不更高?

3、有政策,没感觉

读这份报告,很难不感受到矛盾。一方面,当局在第2、第3段大书推动回收的工作,包括厨余收集点由2022年中约170个大幅增加至现时超过1100个,全港八成(171 个)公共屋邨已安装合共605个智能厨余回收桶,“绿在区区”公共收集点由2022年7月约160个增至现时约220个,回收便利点服务覆盖约120万公共屋邨人口。

但另一方面,参与试行的住户认为“应先增加或加强回收配套(特别是厨余回收桶)”,商场商户认为“应先增加或加强教育及回收配套设施(特别是厨余回收桶)”。为什么政府自诩加强了回收,社会却没有感觉?

再者,住户“不理解立法原意是要推动减废回收”,甚至有居民误以为“先试先行”需要付费买指定袋,所以没有取用指定袋。这样巨大的落差,报告为什么没有说明是谁的责任?

4、钱钱钱钱、钱钱钱钱

第12段综合了四种持份者的主要意见,当中除了清洁/前线员工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提到“钱”。住户认为“指定袋收费过高,增加市民经济压力”,商场商户“认为在经济环境差的情况下实行垃圾收费是劳民伤”,处所负责人/物管公司/清洁承办商表示“指定袋收费过高⋯⋯于现时较差的经济环境下,增加财政压力”。

“钱”当然是大问题,但绝非不能解决,关键在于扭转现在征费所造成的惩罚观感,还原鼓励减废、推动回收的良好性质。立法会议员张欣宇早就建议政府,制定一个合理的家庭基本自用“免征额”,即每个居民家庭每月可免费领取一定数量指定垃圾袋,保障绝大部分市民不增加额外日常开支,将“用者自付”的主要对象聚焦在少数超量使用的家庭。

5、清洁/前线员工

毫无疑问,清洁工的处境、工作量必须得到重视。大部分参与试行计划的清洁/前线员工表示实行垃圾收费有难度,工作量及时间增加、工作变得复杂和改变工作流程带来不便,同时需要很长时间了解和适应,甚至有几位表示垃圾收费实施后不会再从事清洁行业。

但为什么政府合署36名清洁员工全均表示实行垃圾收费没有难度,不认为工作变得复杂、不便或有额外工作量,并会在推行垃圾收费后继续从事清洁行业?从动机推算,当然可能跟他们在政府合署工作、说话比较谨慎有关。

但不能忽略的是,政府大楼领取和使用指定袋均达到100%,管理公司亦表示没有特别意见。一个合理的推断是,只要丢垃圾的人配合得好,收垃圾的工作就不会困难。所以说到底,还是政府有没有清晰指引,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市民减废及正确回收。

又,即使不做垃圾收费,平常也不是有人将垃圾乱七八糟地丢到公共收集处?政府何时鼓励过大众正视问题,减轻清洁员工的辛酸?

6、没有说的是⋯⋯

读报告不只读它说了什么,也要看它没有说什么。对于每个清洁员工,包括住宅、院舍、商场和政府合署的清洁工,当局都问及他们在垃圾收费实施后会不会继续从事清洁行业。但既然政策会影响日常工作流程,令工作量及时间增加,为什么不问他们政府、住户或商户多做什么,会令他们支持垃圾收费?

“先试先行”计划不只是为了辨认垃圾收费实施时可能遇上的问题,更是为了提早解决问题,“务实地为垃圾收费作出部署”。但整份报告就只是强调不同持份者的负面意见,却没有探讨解决方法,难免令人疑惑当局有多少决心推展政策。

回看当初,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将垃圾收费提出“先试先行”,明言是为了把握时间向社会各界更具体地解说垃圾收费,以及作宣传教育和实地展示。现在当局宣传和展示的却是困难、批评、忧虑、不可能、不可能和不可能,几乎令人想抛下一句“无心就不要做了”——不过恰恰相反,当局更须“扚起心肝”,积极解决问题。说好香港故事,不是应该包括说好香港环保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