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4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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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主干路双程双线,接驳城门隧道公路/青沙公路与沙田路,全长2.3公里,包括1.4公 里的高架道路、0.6公里的地下行车道、0.3公里的地面道路。原本71.6亿元,经修订后改用成本较低的传统物料建造隔音屏障、缩减一部位于大涌桥路的升降机和横跨城门河道的单车天桥等,总共节省3.5亿元,最新造价68.1亿元。
2.3公里68.1亿元,相当于每米300万元。立法会和社会有争议,没有人会感到意外。不过有两点没有争议:造价贵,以及繁忙时间沙田不少主要路口和回旋处均十分挤塞,尤其是大埔公路(沙田段)。如果可以,还有第三点没有争议:沙田绕道在落成后能大幅减轻大埔公路(沙田段)的交通压力。即使是城门河以南的三个路口,政府亦预计2041年沙田绕道若已落成,上午繁忙时段的容车量就算没有T4亦只是缺2%至6%。
分歧在于沙田绕道最快亦要2039年才落成,此前应否用68.1亿元纾缓目前的交通压力?
反对者认为不值得,长远可以等沙田绕道解决问题,短期可以修订T6桥的设计以分流交通,纾缓城门河以南三个路口的挤塞情况。政府却坚持沙田绕道未能解决燃眉之急,修订T6桥的设计亦需要时间,不能及时纾缓交通问题。如果为了省成本而大幅修改T4设计,最少额外又要三年时间重走流程,同样远水不能救近火。
很明显,不同方案各有好坏,涉及不同价值判断,并不是所谓苹果对苹果的比较。行车快一点、慢一点,纾缓早一些、晚一些,成本高一点、低一点,不同人有不同取舍。运输及物流局一句“T4号主干路方案为最能兼顾主干路的功能性和具成本效益 ,并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方案”,等如意见不是听不到,但他们的取舍还是照旧。
如果环境及生态局也是如此坚决,多好?垃圾征费透过按量收费以创造经济诱因,明明能够鼓励社会各界从源头减废和加强回收,从而降低整体废物弃置量。但因为有舆论批评“扰民”,前线清洁员工、垃圾收集商的工作增加……局长于是说“在‘先行先试’看到的确有很多问题产生,很多人会觉得比较繁复,最重要是我们看到可能对前线清洁工人或管理人员造成额外的工作,工作量大,他们都表示工作很辛苦”。
干路规划不同方案各有好坏,环保政策何尝不也涉及不同价值判断,并不是所谓苹果对苹果的比较?减废重要一点,抑或扰民问题大些,谢局长如果有林局长的决心,是否也可以说一句“垃圾征费为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方案”?被指铺天盖地宣传、仅2.3公里却花费68.1亿元的T4主干路也通过了,垃圾征费没有办不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