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业|若知逝世业主有在律师楼立遗嘱 可向律师会查遗嘱

撰文: 梁祖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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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揭发至少两个无主物业被他人申请逆权侵占,业主后人已失去联络,友人只知死者生前有立遗嘱,但无人知道存放于哪一间律师楼。申请逆权侵占的人士身份成疑,若亲友发现问题,有何方法可取得遗嘱?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指,公众可委托律师楼发布“遗嘱搜寻申请”,惟律师会一般不会接纳与死者完全无关人士的查询,申请人与死者有否血缘关系亦是审批时考虑因素之一。

无主物业・专页|冒死者签按揭卖楼、申逆权侵占 拘捕四年未检控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指,公众可委托律师楼发布“遗嘱搜寻申请”,惟律师会一般不会接纳与死者完全无关人士的查询。(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香港01》揭发了政府甚少管理无主物业的漏洞,令犯罪团伙有可趁之机,占用无后人管理或继承的物业。若死者亲友物业侵占者身份有可疑,与死者无任何关系,又知道死者生前有立遗嘱,就可委托律师楼向香港律师会查遗嘱。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指,律师会每星期都会发出一份“遗嘱搜寻”公告,列出已获批的遗嘱搜寻申请。若存放遗嘱的律师楼在公告中发现其顾客的名字,便会直接联络申请人委托的律师提供资讯。

不过,律师会一般不会接纳与死者遗产完全无关人士的遗嘱查询,申请人是否与死者有血缘关系,亦是律师会审批申请时的考虑因素之一。香港律师会强调,由于每项申请的背景或原因均不同,考虑因素也会有差异,若公众有任何疑问,可委托律师向律师会查询。

律师兼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表示,新加坡有电子遗嘱的中央资料库,方便公众在网上查阅。她认为,港府甚少主动监管无主物业成漏洞,尤其现时讲求大数据及智慧政府,港府不论在无主物业的管理,还是电子遗嘱制度上都应与时并进,建立资料库统计无主物业的数量,以及纪录死者曾否立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