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香港基金|发展流程牵连广 应选定试点理顺难点
“自然为本”与城市发展(二)
团结香港基金专栏|区浩驰
前篇提到,进入城市发展流程是生物多样性价值和“自然为本的方法”实现主流化的关键,然而过程中有可能触及的潜在持份者众多,并不单纯是局限于规划层面的考量。
从规划设计到管理营运有复杂分工
以新发展区为例,在前期规划设计阶段,规划署先拟定整体土地用途规划并交城规会审批把关,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务署和建筑署等部门会接力设计和落实土地平整、道路、河道和排水排污、以及公园和社福设施等基建公共设施,另外房屋署会推进公营房屋项目及附设的公共空间,“建、测、规、园”专业人士在其中发挥着关键影响力。
至于个别私人项目,取决其土地来源,以及其发展是否符合原定规划意向,过程中大致会先涉及发展商向城规会递交规划许可申请,委员在决策过程中会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指引以及发展商递交的一些补充资料(例如景观和生态调查结果等),地政总署则会在修订地契程序中相应地加入地契条款,然后屋宇署在项目建筑周期中会再作审批,至于消防处和环保署等其他相关部门,也会在申请资料跨部门传阅过程中提出规管意见。此外,“片区开发”也是未来潜在的私人参与发展模式。而不论是公共或私人发展项目,如果属于指定工程项目,也要进行环境许可证申请或环境影响评估。
当发展项目落成进入管理营运阶段,则涉及新一批持份者。以对提升生物多样性非常关键的公共绿化空间、城市水道和城市林木(例如路边和斜坡树木)为例,其管理者横跨了康文署、房委会、路政署、渠务署、建筑署、水务署、渔护署、地政总署、私人企业、以及各机构聘请的管理承办商等。当然,最重要的持份者是实际上使用这些城市空间的市民和社群。然而,除了非常少数几个公共部门,目前提升生物多样性并非大部分上述持份者的首要工作目标,而在当前公共财政资源较为紧缺的时期,要在短期内为落实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新目标筹措到额外资源也非易事。
2030将至 协调不易须务实提速
诚然,列举出城市发展流程和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繁多持份者,并非是要对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泼冷水”,也并非急需判断在发展流程中什么位置加插新的促成或监管机制,而是希望点出协调整合不同持份者的目标和利益并不简单。要促成非环境专业的不同发展相关部门,在既定工作目标以外为自然保育多行一步,需要调适的时间和循序渐进的过程。
事实上,从近年发展中可见,生物多样性价值已开始走进城市发展的前期规划设计阶段,例如渠务署的河道活化工作,土木工程拓展署的生态海岸线工程,以及去年9月房屋局及房委会推出的《幸福设计指引》,其中的“绿色生活”章节提出在未来屋邨公共空间中引入更多亲近自然的设计(Biophilic Design),更大程度和具连线性的空间绿化等,这些都是重要开始。
虽有心理准备在香港实现生物多样性价值和“自然为本”主流化不易且需时,但2030年这个对实现《昆蒙框架》和《巴黎协定》均十分关键的目标时间点已近在咫尺,创建绿色转型的鲜明形象对经济创新和提升国际影响力均十分关键,因此加速主流化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笔者认为其中一个较务实的推进方式,是尽快选定一些面积足够大、复杂性高、牵涉持份者群体众多、同时可调控的发展中和已发展项目作为试点。举例来说,连同周边社群规划超过100公顷的牛潭尾大学城项目可能合适,这是考虑到大学推动公私营和跨专业合作意愿较强,师生和周边居民普遍具较高环保意识,也可参考覆盖面积同样超过100公顷的北京大学校园自然保护小区案例。另外,试点也应积极考虑纳入大型市区公园,提升作为城市生物多样性热点和生态互联网节点的功能。
大规模试点促进全方位试验和突破
试点项目在发展过程应试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设计及“自然为本的方法”的方方面面,包括各环境保育和专业团体及初创企业提出的更具成本效益和创新的生态友好、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设计、不同本地林木和物种的适应性、植物生长空间与建筑结构安全的平衡、合适的土壤特性和林木供应源,乃至前期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期间“跑衙门”过程中,各公共监管部门的促成作用和反馈,以及涵盖公私营领域的资金支持机制和绿色融资方案。长期有效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研究和管理方案,管理人员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训练,居民社群参与机制,也应成为项目重点。
在全球环境治理面临空前挑战的当前,生活在与国际社会高度连通的香港,每天均会接收到大量有关世界局势变化和环境恶化的信息,或令不少关爱自然环境的市民走进负面情绪中。惟在动荡中保持正面信念,在挑战中坚持找出可突破之处,也是香港社会向来赖以成功之道。相信香港的自然生态会和广大市民一样,将在新一年城市发展中继续展示出可敬生命力。
作者区浩驰是团结香港基金高阶研究经理。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