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颕灏|垃圾征费无限期延后的反思
黄颕灏专栏
政府于5月27日星期一在立法会交代垃圾征费路向,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宣布,政府将暂缓8月1日实施垃圾征费,亦无限期延后。争论多年的垃圾征费,虽然在立法会已通过成为香港法律,但看来这条已成法律有被推翻的势,不少立法会议员﹑大政党及社会有威望的领袖已分别在立法会和报章上表态,希望垃圾征费无限期搁置和不要垃圾收费,甚至有不少议员在立法会中问当局检讨是否仍要垃圾收费,似是要把这条已成香港法例变成“寿终正寝”。然而,废物收费条例由争论﹑草议﹑立法,讨论实施日期到今日的无限期延后,这正是我们对香港政治及公共行政管理作反思。
科学性及实事求是的“先行先试”结果
在今年来因为有垃圾收费以来,市民对环保回收的意识因而变得高昂,今年以来的厨余回收收集量在几个月内升了3倍,超出过往回归27年来回收成效,这是一个什么的科学政策结果,是一个什么的KPI,比起今届政府以KPI为目标而论,在数据上,几个月的厨余回收成绩是做得很好。
政府在日前向立法会提交“先行先试”计划的报告,引述不少居民反映措施扰民、指定垃圾袋使用率参差、垃圾弃置量与“先行先试”前比较,未有明显变化等,主要原因是很多市民可选择不用政府指定垃圾袋,很多在没有法律管制下,很多市民都选择不用指定垃圾袋,公屋及私人住宅的使用率平均只有20%至56%,三无大厦的平均使用率只有约20%,他们或者把垃圾袋留起到8月1日后才用,所以垃圾量基本上没有变化。
但是报告同时指出部分试点,有7成使用政府指定垃圾袋,这都包括院舍、食肆、商场﹑政府大楼,与试行前相比,垃圾弃置量减少约10%至20%。香港多年来的垃圾量有增无减,10年来整体垃圾量反增加2成,今次在先行先试下的试点,“听话”使用政府指定垃圾袋的试点,竟然在几个月内可减废10%-20%,是一个强劲的KPI,比起过往几十年的所谓环保教育效果,是以结果为目标,证明政策是有成效的。
扰民还是公民责任?
不同城市初次实施垃圾收费制度时,往往会面临市民的反对。然而,这些城市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和教育后,通常能够显著减少垃圾量,并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以下是几个具体的案例:
1、韩国首尔
首尔在1995年开始实施垃圾收费政策,初期面对强烈反对,市民认为这不公平且增加生活成本。政府推行“按量收费”政策,家庭需购买专用垃圾袋来处理废物,同时推广垃圾分类和回收。经过持续的宣传和教育,市民逐渐接受这一政策。几年后,垃圾减少量显著,回收率大幅提升至6成多。
2、日本东京
东京在2000年代初期实施垃圾收费制度时,部分市民反对,认为其增加了生活负担,尤其是老年居民和低收入家庭。政府采取多层次的教育和宣传活动,解释政策背后的环保意义,同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一定的补贴和支援。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逐渐习惯并遵守这一政策,垃圾分类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德国柏林
柏林在1990年代末期实施垃圾收费政策,初期面对不少市民的抵制,他们担心政策的执行会带来不便和额外负担。政府大力推动回收教育,并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垃圾分类设施。同时,通过透明度措施,让市民了解收费和支出的流向。逐渐地,市民的态度转变,认识到这项政策的环保效益,回收率显著提高到5成多,城市垃圾减少。
4、中国台湾省台北市
台北市在2000年开始实施垃圾袋征费制,初期遭遇一定的反弹,市民质疑收费的合理性及其执行困难。当局推动全面的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垃圾分类和回收服务。此外,定期公布政策成效,提高政策透明度。随著时间推移和政策调整,市民逐步接受并配合,垃圾减量效果显著,台北市的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提升。
这些案例显示,尽管垃圾收费政策初期可能遭遇反对,但通过不断的教育和政策调整,最终可以见到显著的环保成效。这些城市在实施垃圾收费后几年都有显著的减废成效,用了平均大约4年,由原来的水平减废4成,这是跟我们“先行先试”的某些试点成果不谋而合,香港有些试点在几个月内减废确实有1成,问题是我们是选择性闭上眼睛,漠视政策成果,只看反对声音而停步,比起上面决敢前往的都市相比,香港的确是有所不及,而且我们的回收率不足3成,是第三世界的标准。笔者曾经跟一位外国成功推行垃圾收费的外国前官员,他说当年推行时,当地市民一样跟香港社会一样反对,但是当局仍是以教育宣传加强回收下,坚持如期推进,两年后市民看到减废成效后都回头认同垃圾收费政策。所以污者自付,源头分类是扰民还是公民责任,笔者看成功后居民会骄傲地说是公民责任,失败的会说是扰民。
回收配套为推动政策指标是倒果为因
相反,星期一(27日)的立法会上,议员们一致赞成政府延后收费,对于无限期延后更是欢迎,但他们同时发言,希望政府把握社会追求环保回收的机会,继向前推动源头减废政策等美言,等下年政府再把成果交上立法会讨论,才决定走向。但大家都忘记因为市民有了垃圾收费的预期,才有这样的氛围,议员们希望政府继续推动减废政策,其实是倒果为因,没有了收费政策推动下,下年的结果也是回收配套不足,市民普遍反对,议案再一次延期。当年此议案是获得到大比数通过,其实就应该一条心坐同一条船,一同推动垃圾收费,而不是等民意反弹再称赞政府延期好。
作为一个比普通市民更熟识了解政策的政商界领袖,是应该说一些市民应该听的东西,而不是说一些市民喜欢听的东西。况且大家都批评回收配套做得不够,要配合宣传教育等,这些不就是20年前立法的讨论吗? 我们是否在走回头路,环保减废宣传及教育多年都是徒然,君不见闹市中的回收桶,不是都充满著垃圾吗? 难道市民不懂文字,不认得回收桶不是垃圾桶吗? 还是都算政府教育失败,其实没有政策配合下,任何减废约章承诺等都是做场SHOW,应酬下,过几年后又还原基本步,重复讨论同样的困难,交出同样的答案,今日的讨论和是二十年前相比是大同小异,交出来的答案还是一样的,只是提出的人不同。因此,今天所提的提高回收配套及加强宣传教育之建议,已其实已为下年垃圾收费之死作预告。
为何政府主导回收配套不可行
根据立法会文件,2023-24年度处理废物开支为60.693亿元,开支同比增加23.9%,以2021-2022年度计算政府在回收上用了8.6亿元做各样回收,当中废纸收集及回收服务占3.25亿,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WEEE‧PARK)占2亿,“绿在区区”社区回收网络占2.26亿,回收厨余占4千万。2022年厨余回收为49,250吨,即成本每吨为812元,而2022年绿在区区回收为20,300吨,即成本每吨为11,133元,有议员提倡要绿在区区起到“梗有一间在左右,以便利市民回收”,同时倡议不要罚市民付垃圾费,其解决方法是以绿在区区的绿绿赏奖励市民回收。按照官方数据,以每吨过万元的奖赏,香港每天堆填11,000吨垃圾,香港如要减废2成,即每天2000吨,每天奖赏市民回收的费则需要支付2千多万,一年下来就是73亿,试问议员在建议前,有没有计算过这数字? 用73亿去奖励市民回收,应该是史无前例,而笔者也相信当局也不可能这样做,因此过这一年就是得过且过,下年垃圾收费仍是寿终正寝。
由治及兴下应有新常态
政府没有带头实施垃圾征费是令人遗憾,但源头减废从来不是“政府行为”,而是政府政策推动民间减废,参观其他地方经验,推行垃圾征费是一个高政治及行政管理技巧的公共管理课题,除了是政府当局作为第一主体负责人,还需要“官政商民”合作。外地成功的例子是当立法议员一致通过这个具争议性的议案后,首先议员及商界本身都本身认同污者自付的原则,才会投票通过,而其支持者也理应认同污者自付,议案才获得通过。因此,“官政商民”会一同参与社区宣传,解说政策原意,齐心合力地协助推行垃圾收费政策。纵使开头是有比较大的民意反弹,但在“官政商民”联手一同推动下,最后是可以成功的。
相反,我们香港又是怎样? 香港正是欠缺了类似的政治聨盟,其实垃圾收费是在2020年通过后,甚少看到有任何类似的宣传或部署。政府当然要负上主体责任,但笔者也没有看见政商民界参与宣传及解说,相反等到民意反弹时,民粹主意反而主导所有事情,政府在各方压力下无限期延后,甚至有议员希望政府“重新考虑”是否征费,这是打倒之前立法会通的“现有法律”。
环保团体更是长期跟政府保持距离,甚至保持对立,以维持其“支持者”,垃圾收费在社会充斥反对声音时,环保团体没有联署去信,去支持政府砥砺前行,尤其是在批评声中最利害的1至4月内,政商界媒体一同讨伐垃圾收费时,鲜有环保团体发声支持政府,到政府27日发报无限期延后消息的前一天,几大环团才高调联署去信政府,反对延后垃圾收费,但为时已晚,很难不质疑环保团体立场,是保持距离或反对政府为先,支持政府的垃圾收费为后。商界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 更难认定会支持垃圾收费,而政府的地区组织或以政府资源资助下的非牟利团体,也没有到社区宣传解说,可想而知,针对垃圾收费的管治联盟就从来未有存在过,相比起笔者列举以往成功推行垃圾收费的城市,香港在都市固体废物上“由治及兴”的答题上,我们又交出了什么的成绩呢?
作者黄颕灏是元朗区议员、民主思路联席召集人(内务及地区事务)、环保公司董事。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