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脚指”反而步履蹒跚
特首李家超周二(4月25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主动提及地方行政检讨已经进入尾声,并且透露区议会虽然会保留一定的选举成分,但产生办法将有多种方式,让爱国爱港人士“透过多种渠道”参与区议会。
本届区议会的任期将于年底届满,换届选举一般会在11月举行。继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早前在香港提及区议会不能被反中乱港者操弄,前特首、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近日亦表示区议会没有必要透过选举产生,并指本港不少咨询组织并非由选举产生。
区议会不能反中乱港,这一点毋庸置疑。李家超也表示“地区治理必须牢牢地掌握在‘爱国者’手上”。但这回答不了区议会是否由选举产生的问题。本届立法会落实了“爱国者治港”原则,当中亦包括地区直选的议席。选举不是“爱国者治港”的反义词,没有把关机制的选举才是。
区议会不是“愈少直选愈好”
选举也不是民粹的同义词。内地的各级人大由选举产生,但没有民粹问题。民粹不民粹,是制度设计的问题,也与政治文化有关。选举本身是中性,可以选哗众,也可以选贤能。区议会选举产生过激进派,但也选出了许多建制派、爱国爱港人士。全国人大常委李慧琼、局长麦美娟、副局长何启明的从政之路都是由区议会选举开始。
说区议员是“从政”,也不完全正确。区议会的性质是非政权性区域咨询组织,功能是协助政府加强地区治理。区议员通常都要收集和反映居民意见,单就这一点,选举的确有助区议员更加贴近居民需要以及取得认同。当然,区议会是否需要指定界别、个别群体的声音,或者引入间选机制,也值得研究,但我们要基于区议会职能的科学考虑,不是抱有“愈少直选愈稳妥”的思维。
游行不是“愈多限制愈好”
出现“愈少直选愈好”的思维,是基于错误地以为选举就是政治乱象、民粹的单一成因,继而用“斩脚指”的方法避免问题再现,减少直选议席。同样道理,如果错误地将游行视为社会混乱、冲突的单一成因,在“斩脚指”的逻辑之下,就会得出游行“愈多限制愈好”的结论。
但游行同选举一样,都是中性的。游行可以违法、暴力,但也可以合法、和平。事实上,香港绝大部份的游行也是合法、和平地进行。即使是过去曾经被骑劫的反修例示威,激进份子也只是当中的少数,很多参加者并没有采取违法、暴力手段。当局的责任是帮助这些合法、和平的市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不是要他们因为承担不便。个别人士如果打算骑劫游行,集会如果有安全风险,执法就是警方的责任。
换个角度看,假若有爱国爱港者希望参加地区直选,累积服务市民和选举经验,“愈少直选愈好”的做法岂不剥削了他的机会?假若有人希望透过游行表达爱国爱港的主张,“愈多限制愈好”的做法岂不令他们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面对反中乱港人士参选的可能,当局要做的是取消资格;面对游行演变成暴力的风险,警方要做的是部署执法。区议会不是“愈少直选愈好”,游行也不是“愈多限制愈好”。“斩脚指”不会行稳致远,反而步履蹒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