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终上调 劳福保障还在等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星期二(1月10日)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每小时37.5元调升至40元,增幅为2.5元或6.7%。法案拟于本周刊宪、下周提交立法会,如获通过可让新订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于今年5月1日即劳动节实施。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称政府“相信新水平有利于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发展”。
采取“两年一检”机制的法定最低工资,2020年被委员会建议维持在每小时37.5元,并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导致基层雇员最低工资在过去四年间一直没变,即使期间经历社会示威、疫情肆虐以及经济下行。
既有机制应当革新
今次上调最低工资,增幅虽然高于累积通胀,但已无助追回期间损失。参照现实日用品的价格,一个小时40元的工资水平来到今天可能都不足以支付一顷饭,遑论应付其他水电、交通、住宿开支。而且根据政府统计处《收入及工时同比统计调查报告》,2021年5月至6月间每小时工资少于40元的雇员仅有7.3万人,比起2017年同期的15.7万人大减逾半,反映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愈来愈弱。
为了确保最低工资能够追上时势,现有“两年一检”做法无疑应该改变。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施政报告》里提到,政府将邀请委员会“就如何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机制作出研究,包括检讨周期、如何提升效率”,但当局其后没正面回应能否改为“一年一检”。最低工资委员会最新报告更引述某“政党”说“如这次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能有较大的上调,从而补足过去四年冻薪的影响,则现时并非适当时机修订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周期”,似乎对“一年一检”抱持保留态度。
除了检讨周期,最低工资委员会考虑的“一系列指标”现时主要是香港“整体经济状况”、“劳工市场状况”、“竞争力”与“社会共融”四项范畴,其中未涉及任何关于对社会贫穷状况的评估结果,也没在判断市民生活水平时考虑“可支配收入”等概念。如此也就难怪委员会的决定往往跟公众认知有所落差,值得检讨修订。
保障范围亦需扩大
另外,目前《最低工资条例》的保障对象不包括判头、自雇人士以至家庭佣工、训练学徒、实习学员等。刚好孙玉菡近日访问新加坡,其考察主题包括如何在零工经济环境下保障数码平台工作者的权益,而他们在本港最常表现出来的形式正正是自雇人士,最低工资按理同样需要考虑延伸惠及他们。
况且,对劳工权益的保障从来不应限于最低工资一项。譬如几年前围绕标准工时的讨论以合约及建议工时作结,但官方至今却连当初承诺的11个指定行业工时安排、超时工作补偿安排及良好工时管理措施建议指引都没完成。再如疫情期间检疫雇员无法请假、近月频发各种致命严重工伤意外,也可看出政策与法规对确保雇主基本权益助力严重不足。
前年国家的“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借此追求“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等目标。特区政府近来大谈配合国家规划,那么在这些牵涉民生的治理上也应该有共通的追求才对,而不是选择性的部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