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公屋不能是过渡房屋的翻版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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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日前接受《香港01》专访,她表示“简约公屋”规模将会较以往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为大,希望每个尽量能够兴建达到1000个以上的单位,并且日后也会透过招标交由非牟利机构及管理公司共同营运。另外,她又提到“简约公屋”可用土地选项不是太多,但强调部分选址已经包括了发展成熟的新界和港岛。

自从行政长官李家超于《施政报告》推出“简约公屋”方案之后,愈来愈多迹象显示它可能只是延长版、扩大版的过渡性房屋,连何永贤自己今次受访也承认“简约公屋”或许会出现“过渡又过渡”的情况。不过,当她谈到过渡性房屋以至“简约公屋”的租户,他们都有机会在项目完成结时仍未上楼以至重返“㓥房”,只用“政策原意”、“个人选择”等理由来轻轻带过。

“简约公屋”最高居住年期为5年,即住户最多入住5年后,便要面临迁去其他简约公屋,又或在居住简约公屋期间已成功轮候上楼,迁入传统公屋。这意味著,“简约公屋”住户至少要面临两次搬屋过程。(梁鹏威摄)

要吸收过渡屋经验

随着上届政府推行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即将陆绩到期,个别租户要么迁到同类项目,要么甚至需要重返私人市场上“㓥房”等选项。那作为过渡屋继承者的“简约公屋”推出之时,必须吸收相关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举例来说,有家庭成员较多的租户因觉得过渡屋单位面积过少而宁可去跟亲友同住,所以“简约公屋”就得设法增加较大面积单位比例,紧记别为追求户数过度压缩呎数。

此外有到期租户则因更换过渡屋的位置太远,故此选择回到同区“㓥房”。虽然何永贤称“简约公屋”选址将包括新界地区发展成熟部分和港岛,但因土地来源限制在当局既有土地和私人发展商愿意提供者,导致实际可用选项数量不大,具体正在物色地段只有六个。如此看来,就跟其他新发展区一样,当局好像还是不太肯动用征收私地等积极工具,找寻更多有助不同地区广设“简约公屋”的手段。

由上任特首梁振英开始,公屋轮候时间一再偏离“三年上楼”的目标。(资料图片)

紧记三年上楼目标

再者,过渡性房屋项目其中一项申请资格便是居住㓥房及正轮侯公屋三年或以上,“简约公屋”更加打算直接只容许轮候传统公屋三年或以上人士申请。换句话说,两者设计也预期了公屋申请难以“三年上楼”的前提。但预设补救措施的同时,当局仍须认真看待“三年上楼”的目标,致力令一般申请平均轮候降至三年。

房屋委员会至今依然公开表示“以一般申请者平均约三年获首次编配单位为目标”,可是李家超上月在行政长官《施政报告》答问会上,却未直接回应立法会议员关于“三年上楼”是否现届港府政策目标的提问。到何永贤今次接受专访,也预期轮候传统公屋现有长龙得等到2028/29年度至2032/33年度后期才能消化,仍没正视何时才能实现“三年上楼”此一问题。

至于何永贤领导房屋局提出的“公屋综合轮候时间”指标,更将传统公屋、“简约公屋”轮候合算。她在访问中提到“公屋综合轮候”时间在2025/26年“简约公屋”陆续建成前,暂时不会跟传统公屋轮候时间有分别,但当局KPI正好是那之后的2026/27年度将“公屋综合轮候”降至约4.5年,已经几近在说没有将“三年上楼”给视作目标,希望这非官员本心。

新旧工作不能偏废

最后,过渡屋或“简约公屋”在现实中或许无法尽善尽美,使得有些租户结果可能需要“过渡又过渡”以至回去租借私人市场上的“㓥房”,但这正好足以提醒后面那些环节同样需要政府设法改善。像是“㓥房”租管推行生效已有一段时间,但市场上仍有一些租户表示受到业主欺压,租金水平仍然处于较高水平,而当局执法数字亦难言理想。

本届政府架构重组后重新设立房屋局,其首要任务是要透过“制定良好的房屋政策”来“令市民安居乐业”,但想真正做到此事自然不能只看单独某几项的措施。“简约公屋”、“组装合成”建筑法等较时髦的概念成为新宠在所难免,却不代表当局可以忘记继续建设传统公屋和做好“㓥房”租务管制等既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