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修契申请无几 推进发展必须收地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周三(9日)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表示当局预计明年年中或之前能推出全部新界农地的标准金额补地价具体方案,而试行有关安排的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换地申请,其中六宗已获接纳作进一步处理。
前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去年《施政报告》宣布,以“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推行的新发展区修契申请将适用标准金额补地价安排,希望透过预先公布标准补价金额水平提高私人发展土地确定性与程序效率。到今年初,当局正式就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的换地申请展开此一计划,而申请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15日。
执行解说皆须改进
原意提高效率,但今年2月地政总署公布修契新安排时已说过“有六宗已获接纳,可作进一步处理”,亦即局长近日交代推行标准金额安排后接纳的申请数字并无改变,署方网站显示“接纳作进一步处理的换地申请摘要”清单亦一直没有更新。至于整体申请数字是由13宗增加至18宗,个中差额亦符合局长所说“由申请人主动撤回”与“正由当局考虑中”的个案总数。
这种情况反映标准金额补价安排根本可能没吸引到多少新的申请,而且当局人员考虑个案工作效率十分缓慢。尽管官员称计划“原意是提速提效”,但是现实表现好像正正相反,缘由之一应该是标准金额机制构成了对补价水平计算考量的新增因素,结果恰如当初评估那样令得地政人员“承担可能造成的额外工作量”,却又不见得能真正让土地供应有效提速或增量。
与此同时,当局推广相关政策也有很大改善空间。譬如议员这次质询,其中一条提问便是打算确认标准金额安排是否将延伸到洪水桥、厦村等其他新发展区,偏偏政府官员过去一年对此语焉不详,才让外间对此欠缺信心。除此之外,计划收到申请逾半因不符合准则或条件而被拒绝,同样显示官方解说与社会持份者理解存在颇多落差。
规划发展仍欠主导
另一方面,这次官员又提到古洞北、粉岭北两处获接纳作进一步处理的申请里,多数都属农业用地修契改作发展住宅。鉴于当局接受申请准则之一是牵涉用地已经规划作私人发展,故此单凭上述申请个案存在此项事实,就足以反映出当局过去默许及纵容已规划好的土地没立刻作私人发展,却又迟迟不肯利用公权力来征收相关土地。
再者,十年前港府提出“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的要旨,明明在于私地业权人须于指定期限前提出其修契申请,否则便由官方收回相关土地进行发展。然而古洞北、粉岭北近年借取“余下阶段”一类名义再三维持接受后续申请,试验标准金额补地价安排的工厦重建先导计划也获准延长了一年,似乎表明收地期限实际可以透过各种借口一拖再拖,无疑偏离原有目标。
新一届政府强调会增加土地储备和重夺供应主导权,日后当局处理新发展区以至新界农地修契申请理应恪守本心,既要在内部行政上配合做到“提速提效”,也得严守发展规划限期推进征收土地措施,切忌依据诱因政策被动等待市场回应。毕竟管治者责任是积极为人民与社会长远发展,与市场上各个为私利而动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